成都商报-红星新闻消息,据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于冬列为被执行人,被执行标的为300万元人民币,执行法院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8月9日,博纳影业发声明回应称,此事系于冬先生胞兄于海与前妻徐雅兰的离婚纠纷引起。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于2016年作出民事调解书,裁定于海先生需支付前妻徐雅兰女士补偿款。出于手足情谊,于冬先生为胞兄作了担保。目前于海先生尚有尾款人民币300万元未支付,于冬先生因而作为连带担保人承担人民币300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声明特别强调此事不涉及于冬所在的博纳影业集团及所有关联公司业务。
博纳影业发声明回应于冬成为被执行人 图据博纳影业
天眼查数据显示,于冬目前在博纳影业的持股比例为25.6%左右,为最大股东。博纳影业的自然人股东中不乏众多影视明星的身影,包括持股比例均为0.3%左右的黄晓明、张涵予,持股比例近0.2%的章子怡,持股比例约0.1%的陈宝国等,甚至是韩寒也有0.06%的持股。
博纳影业多年来先后出品了《智取威虎山》《湄公河行动》《红海行动》《中国机长》《紧急救援》《中国医生》等票房不错的作品,原本计划暑期档上映的电影《长津湖》近日宣布延期上映,新上映日期待确定后公布。
原标题:博纳影业回应于冬成被执行人:系其胞兄离婚案纠纷引起,不涉公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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