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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落幕的东京奥运会上
中国女排表现不佳
小组赛就被淘汰
朱婷因为手腕老伤复发
在前三场比赛表现一般
之后教练组为保护朱婷
没有安排她登场
中国女排在最后两场小组赛获胜
中国女排被淘汰后
网上出现不少流言蜚语
有网友称
“朱婷获取千万级商业代言惹怒队友被孤立”
也有网友表示
“朱婷已和恩师郎平反目”
各种缺乏真凭实据的说法甚嚣尘上
昨天晚上
中国女排队长朱婷在个人社交媒体发布
《上海市公安局案(事)件接报回执》
以及公证书首页的图片
并配文
“已公证,固定证据。已报案,请求追究刑事责任。下一站,人民法院。”
在朱婷发出的《回执》内文中显示,朱婷委托律师报案,称2021年7月19日至8月2日期间,有网民在网上虚构朱婷的谣言,故意抹黑朱婷。
最后两轮小组赛缺席原因?
造谣声不断!
中国女排在东京奥运会铩羽而归,不仅未能成功卫冕,更小组无缘前四,未能挺进八强,以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以来历史最差战绩结束奥运征程。在小组赛遭遇三连败期间,中国女排总教练郎平透露了朱婷手腕受伤,严重程度连她也感到非常吃惊。郎平表示,朱婷已经尽力了,但是奥运会期间她也不能休息。在提前无缘八强之后,朱婷才缺席了中国女排最后两轮小组赛。
在中国女排成绩未如理想之际,网上流言四起,其中大部分内容涉及队长朱婷,包括了她在备战期间的训练态度以及代言商业广告的“内幕”,称其在球队耍大牌,搞小团体等。
从朱婷今天发布的内容可见,证据收集工作已经完成并且公证,对于造谣者,她选择追究刑事责任。
这份回执单到底说明了什么?
上海市公安局的报案回执显示:“经核,该案为人民法院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案件进展情况查询方式,朱婷以及代表律师可通过来电查询接报、受理情况。“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诽谤罪是属于告知才处理的刑事犯罪,所以是属于自诉案件,公安机关是不受理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应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所以从朱婷发文的内容来看,目前应该是由其委托的律师事务所,向法院提起遭人诽谤的诉讼。据了解,朱婷本人并不在上海,目前是委托上海一家律师事务,在该律师事务所所在地向当地派出所报案的。
人民网发表评论
朱婷被抹黑造谣?
法律是讨回公道的最好手段!
@女排朱婷ZT 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这一举动获得众多网友力挺。中国女排征战东京奥运,出师不利,这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无论主教练郎平还是包括朱婷在内的队员都很自责。在这种背景下,不去安慰女排姑娘,反而出言不逊,实不应该。
特别是朱婷,她顶住压力,带伤出战,应得到慰藉,而不是炮轰,更不该无端承受谣诼。个别网民“脑洞”大开,编织谣言,炮制阴谋论,用带有侮辱性的语言攻击朱婷等人,既伤害了女排姑娘,也涉嫌违法犯罪。
观看比赛,应抱持从容而开放的心态。赢了就夸、输了就骂,甚至把运动员骂得狗血淋头,进而想当然地认为输球原因是内讧,是广告接得太多,是人事斗争等。这种向运动员泼脏水、放冷箭的行为,是一种病态现象,暴露出偏狭的心理。
近期,除了朱婷,还有多名运动员遭受网暴。比如,跳水女子10米台亚军陈乐乐Diving ,被指没有微笑恭喜冠军全红婵,被骂小心眼;跳水男子10米台亚军杨健Diver,赛后没及时与冠军曹缘 拥抱,被骂没风度。这一幕幕,跟“饭圈”乱象何其相似,拉踩引战、挑动对立,甚至互撕谩骂、侮辱诽谤,令人惊愕而愤怒。
当前,国家有关部门正在整顿“饭圈”乱象,初显成效。由此看,在暴锤“饭圈”乱象的同时,还要防止“饭圈”那一套转移、蔓延到体育领域,不能让运动员受害。净化网络生态,驱散乌烟瘴气,就不能给“饭圈”乱象任意弥漫的空间,不能让造谣者逃脱法律制裁。
对很多网友来说
必须要时刻清醒认识到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毫无证据“诋毁”他人
同样构成名誉侵权
要付出法律的代价
当然
平时被聚光灯笼罩的体育明星
作为公众人物到底有没有隐私权?
她们又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名誉权?
这更是一个值得思考的法律科普话题!
原标题:朱婷在上海报案!是什么激怒了中国女排队长?央媒力挺:法律是讨回公道的最好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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