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消息,为贯彻通州区消防安全紧急部署会精神,深刻吸取“9.20”亡人火灾事故教训,坚决落实全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自9月20日起,通州区政府、各乡镇街道及公安、消防、应急、交通、住建、市场监管部门等主管领导带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夜查行动。
“您的房子本身就是一梯两户高层建筑,只有一部步行梯,在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一旦发生火灾,疏散通道就会立即充满有毒烟气,物业已经告知你违规停放3次了,为什么拒不整改?”本次夜查行动主要针对公寓、小区、出租房屋等人员居住类场所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情况进行突击夜查。重点检查辖区内部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违规“进门入户”、“人车同屋”、“室内充电”、“飞线充电”及在建筑内公共区域停放、充电等消防安全隐患。
另外,检查人员还对公寓小区内部电动自行车公共充电桩(充电棚)建设使用、单位内部基础消防设施、“两个通道”,消防控制值班室 、微型消防站及节假日单位主管人员实名制在岗在位、值班值守等情况进行检查。“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充电柜必须设有24小时监控、巡防制度,一旦发生情况,要第一时间切断电源并进行处置!”
同时,夜查行动还拉动小区、公寓微型消防站及出租房屋安保值班人员,检验该类队伍、人员初期火灾处置能力。“现在你的小区内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发生火灾,请微型消防站立即到场处置!”
在检查中,各检查组根据全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求,对单位提出要求:公寓、小区、出租房屋等人员居住类场所管理人、责任人、承租人、各安防岗位人员要深刻吸取“9.20”火灾事故教训,对电动自行车类消防隐患要做到“严防死守”和“疏堵结合”,抓源头、抓关键、抓经常,坚决遏制此类事故隐患苗头,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昨晚的突击夜查共检查小区、老旧平房区和出租公寓、出租房屋76处,发现隐患整改隐患314处,清理违规入户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92块、违规“飞线充电”电动自行车97辆、违规停放电动车208辆,处罚物业、公寓等管理单位19家、拟处罚款28.5万元。处罚个人6起,共罚款5500元,其中5人因电动自行车违停、违规充电,违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多次告知后拒不改正,处于每人1000元顶格处罚。同时发放宣传材料23800余份。
原标题:深刻吸取亡人火灾教训,通州夜查电动自行车,5人被顶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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