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想到会有这样的人,居然用这种方式来报复,害我无辜躺枪……”3月19日,在位于黄泥磅的重庆主城区交通运输投诉服务中心,卢师傅说起自己被恶意投诉的事,有些气愤。
过去这3个多月,他被前同事恶意投诉5次,每次的投诉理由不同,但结果都是一样的:虚假投诉。目前,执法人员已将投诉者列入黑名单,三个月内不接受其任何投诉。
据出租车公司介绍,投诉者此前是该公司一名出租车驾驶员,因被投诉而被开除。
▲投诉中心办公大厅
投诉:
的哥不戴口罩还煲电话粥?
3月12日15点左右,96096热线接到游某投诉电话,称自己乘坐鑫隆达公司渝B51T38出租汽车从九龙坡区陈家坪汽车站到九龙坡区兰花小区的行驶过程中,驾驶员一直在接电话,且不戴口罩。
游某称,乘车过程中,自己提醒过驾驶员几次,但对方无动于衷。
由于疫情尚未结束,出租车驾驶员营运期间不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行为十分恶劣。接到投诉后,主城区交通运输投诉服务中心高度重视,立刻展开调查。
求证:
投诉不属实
3月16日,被投诉驾驶员卢师傅到中心接受调查,卢师傅表示自己当天14点30左右在驾驶渝B51T38在陈家坪加气站加气,并未接过到兰花小区的乘客,也没有发生过乘客投诉的事情。
执法人员提取该车GPS和营收数据,证实驾驶员陈述(未到兰花小区)属实。
调查人员立即致电游某,游某表示可能是自己把车牌记错了。
调查:
为报复多次恶意投诉
一般情况下,事情到这里也就算了。但是,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发现,游某曾多次投诉车牌号为渝B51T38的出租汽车驾驶员。
从2019年12月4日至2020年3月12日,游某先后用假名和真名来电5次,均是对车牌号为渝B51T38的车辆驾驶员进行投诉,执法人员调查后证实投诉事实均不成立。
难道,游某是因为私人恩怨在恶意投诉?
为了弄清真相,执法人员与车辆所属鑫隆达公司取得联系。
鑫隆达公司称,游某之前是该公司驾驶员,因服务质量差导致投诉太多被公司辞退,离职后其心生不满,近期多次对公司车辆恶意投诉,实施报复行为。
调查清楚后,执法机关对游某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
无辜:
浪费行政资源,害的哥一天的收入打水漂
重庆主城区交通运输投诉服务中心调查人员表示,由于投诉案件调查需要被投诉人配合做询问笔录、调取车辆GPS数据等,该案被投诉的卢师傅为处理此事前后投入了6个小时,相当于一天的工作收入“打水漂”。
同时,游某的行为也造成了对行政服务资源的浪费。针对发生多次恶意投诉的投诉人,执法部门会将其列入黑名单,三个月内不再受理其投诉。
据了解,2019年中心调查处理的5665件投诉案件中,有1540件案件最终因缺乏证据或恶意投诉不予立案,无效投诉率高达27.5%。
“发泄情绪、无理取闹、恶意编造投诉内容刁难驾驶员的行为,不仅浪费执法资源,也耽误驾驶员时间,损害驾驶员的合法权益。”
执法人员提醒,驾驶员和乘客在营运过程中相互尊重、相互理解,树立正确的投诉维权意识,合理运用有效的投诉手段,遇到问题积极沟通或及时拨打(023)96096求助,切勿以不正确的方式互相刁难或乱投诉,同时避免因恶意投诉在执法部门留下不良记录。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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