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交通违法当事人心存侥幸或挑战法律权威,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或进行陈述和申辩,甚至在收到人民法院催告履行通知后仍然拒不履行义务。
8月10日,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获悉,近年来,执法部门联合法院,加强了对这类行为的惩处力度。
执法人员介绍,对于这样的行为,当事人将被强制执行甚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限制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对其子女入学、报考等均可能构成不利影响。今年1至7月,被纳入失信被执人名单人数同比去年增加69%,其中7月增加150%。
非诉执行案件数大幅上升
非诉执行,是指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既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拒不履行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使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制度。
非诉强制执行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今年1至7月,重庆市交通执法总队队属各单位向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非诉执行案件数同比增加152%,法院受理案件数同比增加146%,执行案件数同比增加103%。
在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导下,今年7月,全市相关基层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后受理总队申请的非诉执行案件数比去年同期增加630%,其中已执行案件数同比增加600%,环比上月增加325%。
交通违法应及时处理 切莫被罚又失信
各级人民法院对公然挑战执法权威、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当事人依法强制执行,形成“闭环”管理,震慑了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有力维护了良好交通运输秩序,优化净化了高速公路出行环境。
相关数据显示:高速公路超速、倒车、违停、不按车型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以往群众反应突出的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如今在重庆高速公路已难觅踪影,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和交通管制率随之减少。
今年1至7月,重庆通车高速公路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数和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35.59%和38.81%。
重庆市交通执法总队提醒: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广大市民应守法文明出行高速公路。在重庆高速公路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后,驾驶人可搜索并关注“重庆交通执法总队”微信公众号自行查询和处理,也可就近选择高速公路或主城区执法服务窗口及时处理违法行为。对逾期不处理的违法当事人,行政执法机关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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