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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降瓷砖砸坏奔驰车,物业公司被判赔钱
08-15 13:02:20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业主的车停在小区露天停车位上,被落下的外墙砖砸坏,物业有责任吗?近日,潼南区法院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物业公司被判承担责任,赔偿业主损失。

2017年11月上旬的一天,杨女士将她的奔驰小轿车停放在小区内紧邻住宅楼外墙的露天公共停车位上,当天17时许,她发现车辆后挡风玻璃被坠落物砸中破裂,随即将情况告知物业。物业查看监控后发现,车辆系被小区住宅楼外墙掉落的瓷砖砸中。该车受损后,杨女士花费5700元对车辆后挡玻璃进行更换。

事后,杨女士多次找到物业协商赔偿事宜,均被拒绝。杨女士也以此拒缴物业费,被物业公司诉至潼南法院。审理中,法官对杨女士进行了释明:如果认为物业公司应当为瓷砖坠落砸坏汽车承担赔偿责任,提起民事诉讼乃最佳维权方式。

杨女士在缴纳了拖欠的物业费后,今年5月,以物业公司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存在违约,导致其财物损失为由起诉至潼南区法院,要求物业公司赔偿车辆损失5700元。

庭审中,物业公司辩称,物业合同约定了单价为500元以下的维修项目才由物业公司在收取的物业费中支出,超出的应由大修基金解决。而且,原告停放车辆的车位属小区内露天停车位,物业公司并未单独收取停车费。所以,物业公司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本案中,物业公司作为外墙管理者,在发现该小区自2015年即存在外墙瓷砖脱落现象后,怠于履行相应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义务。即使小区外墙瓷砖脱落确实已需要动用专项维修基金进行维修、养护,亦不免除物业服务企业的基本管护义务,且物业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在瓷砖掉落的外墙处或周围张贴了明显标识提醒业主。

同时,至事发时,外墙存在安全隐患已长达两年时间,严重危及业主生命财产安全,物业公司理应尽到更高管理义务,仅仅张贴警示标示也是不够的。在进行彻底维修前,物业公司完全可以采取拉警戒线等方式让附近停车位暂停使用,而本案中物业公司作为专业物业服务企业并未审慎尽到职责,构成违约。

近日,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物业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杨女士车辆维修费5700元。

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徐勤 实习生 唐予馨 通讯员 程增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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