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直属支队、港航海事支队、轨道交通支队成立揭牌仪式在直属支队机关举行。
有关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深化重庆市主城区交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适应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新形势、新任务,根据市委编委、市交通局相关文件精神,原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直属支队划分并更名为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直属支队、港航海事支队和轨道交通支队。
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直属支队主要承担中心城区范围内道路运政(轨道交通支队承担的区域除外)、公路路政的执法职能。
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港航海事支队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水路运政、地方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的执法工作。承担地方通航水域水上交通事故预防和处理工作。按权限承担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的执法职能。按规定承担防治船舶及其作业活动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的执法职能。承担船舶(含渔业船舶)检验的执法职能。
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轨道交通支队承担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的执法职能,承担中心城区轨道交通沿线重要客运枢纽站场道路运政的执法职能,并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整治和重大执法活动。
原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直属支队成立于2006年。自成立以来,直属支队共查处非法运营、出租汽车、班线包车、驾培维修、货物运输、公交站场以及地方水域水上交通等各类违法违规案件132万余件,为5.5万余名乘客找到遗失物品,地方管辖水域连续206个月保持“零死亡”,为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维护辖区交通运输市场秩序提供了有力执法保障。2015年,直属支队被授予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直属支队、港航海事支队和轨道交通支队揭牌成立后,将进一步提高主城区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和服务水平,推动全市交通综合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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