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上午,南岸区公安分局通报了一起发生在国庆节前的严重超载案例。近日,南岸交巡警查处了一辆严重超载的四轴重型自卸货车,这辆货车限重31吨,实测总重105.4吨,超载74.4吨,超限率240%。
9月29日上午11时许,南岸区交巡警支队南坪大队在通江大道开展路检路查,一辆龟速行驶的重型自卸货车引起民警的注意,如此低速行驶,必然涉嫌超载,随即对其进行检查。经过检测,这辆货车原本限重31吨,实际总重量104.4吨,超载货物74.4吨,超载率高达240%,成了名副其实的“百吨王”。
民警随即扣留车辆,责令所属公司安排转运超载货物,消除安全隐患,并将驾驶人张某口头传唤回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了解,张某驾驶这辆重型自卸货车在广阳装载河沙,准备运到附近某建筑工地,为少跑几趟路,想尽办法地提高载货容量,在上路前也并未按要求进行过磅测量。目前,交巡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张某处以5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
交巡警提醒:货车超载危害性极大,容易对交通道路造成破坏,增加养护成本;超限载货也会导致车辆重心偏移、制动距离加长,极易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请广大货运驾驶人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规范运输。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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