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一家祖孙三代到法院办理相关事宜,竟强行“冲关”还辱骂、推搡司法警察。12月1日,江津法院发出“(2020)渝0116司惩1号”决定书,对当事人依法作出罚款决定。
▲法警宣读处罚决定
不登记直接“冲关”大闹法院
11月23日上午10时许,袁某英等人来到江津法院办理房产继承调解事宜。在进入法院安检口时,袁某英因不满其母冯某被要求出示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向安检法警口吐脏话,发泄不满情绪。
在法警耐心向其解释相关规定后,袁某英仍然不时进行推搡,拒不配合接受安全检查。
随后,袁某英强行“冲关”,直接通过了安检口,在法院前院大吵大闹。
见袁某英“冲关”成功,冯某、袁某英之子陈某森也先后强行闯过安检口,与袁某英一起在法院内吵闹,并辱骂、推搡司法警察,故意干扰司法警察正常履行职务,扰乱法院正常工作秩序。
三人被司法制裁罚款5000元
冯某等人被控制后,江津法院随即启动司法制裁案件程序,对三人先前的行为开展调查。
调查过程中,三人在事实和证据面前均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当场写具结悔过书,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具结悔过书
法院经调查后认为,袁某英、陈某森、冯某拒不配合接受法院安全检查,强行闯过安检门,吵闹和辱骂司法工作人员,其行为严重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正常履行职务,扰乱法院诉讼活动秩序。三人均违反了《民事诉讼法》以及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权新规相关规定,可提请司法制裁。
综合三人行为及相关情节,江津法院依法作出决定,对袁某英罚款3000元、陈某森罚款1000元、冯某罚款1000元。
▲缴纳罚款
收到决定书后,三人均表示认罚,当即前往诉讼服务中心缴纳了罚款,并向事发当时被辱骂的司法警察赔礼道歉。
据悉,该案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权的规定》《关于先期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权的规定的通知》试行以来,江津法院办理的首例司法制裁案件。
上游新闻·重庆重报 徐勤 江津法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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