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淘宝或快递公司客服,谎称商品有问题要赔偿,然后一步步骗取被害人资金……近日,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大型跨境网络诈骗案,28名被告人犯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分别被判处一年五个月到十三年四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处以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7月1日,林某等5人邀约廖某等23人,逃避边防检查,结伙从云南省沧源县偷渡出境,到达缅甸佤邦勐波县。28名被告人分为三个组,自2019年7月7日起,共同对重庆、北京、上海等各省市公民进行电信网络诈骗。
各组组长负责提供不断变换号码的手机、诈骗话术资料、非法获取的淘宝购物人信息等犯罪工具和资料。由话务员先冒充淘宝客服或快递公司客服,拨打被害人电话,谎称所购商品质量有问题需回收,或商品在运送途中损坏或遗失,现公司要双倍赔偿。被害人信以为真,按话务员要求加微信,扫描“自动申请退款”二维码,并填写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密码、电话等信息。
然后组长运用这些信息,从网上进入被害人银行账户,将账户上的资金转到第三方账户;当被害人银行账户无资金或资金少时,话务员以“需在支付宝上退款”为由,称支付宝借呗、云闪付等网络借款平台的额度是公司向被害人提供的“赔偿款和保证金”,留下“双倍赔偿款”后再将余款转至第三方账户;对于不配合的被害人,向其发送虚构的以检察机关名义处理蚂蚁借呗资金的“扣押命令”,以此恐吓被害人转款。被告人通过上述方式非法占有被害人的资金。
2019年8月9日,经我国警方通报,28名被告人被缅甸警方悉数抓获。经审计,共计诈骗867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廖某等28人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多人结伙偷越国境,情节严重,其行为侵犯了国家对出入国(边)境的管理制度,均构成偷越国(边)境罪;同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均构成诈骗罪。
法院遂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和其他量刑情节,分别作出了判决。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徐勤 通讯员 税安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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