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眼-重庆广电消息,王女士的孩子在小区里骑自行车的时候,把一位老奶奶撞倒在地。事情发生后,王女士一家连忙把老人送到医院,承担相应的责任。然而事后,王女士发现,这事的发生,还另有原因,牵扯到另外一个小朋友。
王女士说,事情发生在2月28号下午。他们得到消息,说孩子在小区里骑车撞了人。她们的第一反应,就是赶紧把老人送到了医院。一切安顿好之后,王女士才回到家里,开始批评和教育孩子。而孩子委屈地说,是他在骑车的时候,被其他小朋友蹬踹,才导致了意外发生。
孩子的话让王女士很意外,随后调取了周边监控。画面很清楚,一位身穿黄色羽绒服的孩子站在路上,时不时用脚去蹬其他骑车经过的小朋友。王女士的孩子就因为被蹬了一下,导致分了神,把老人撞倒在地。王女士说,他们随后找到了黄色羽绒服孩子的家长。一开始,对方也愿意和他们共同承担责任。
几天后,被撞的老人家出院了。王女士垫付了全部的医药费、治疗费和营养费,一共6000多元。可她拿着发票和付款凭证找到对方家长时,双方却谈得不太愉快。王女士当时还请派出所民警参与协调,可最后也没有结果。
说好了承担一半的费用,对方为何又不支付这笔钱呢?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上了对方孩子的家长。电话中他承认,他们本来是愿意承担部分费用的。可在后来和王女士协商具体赔付方案时,王女士请派出所民警介入。而民警上门的时候,他们家里恰好只有孩子一个人在家。对方家长说,警察虽然是上门协调,但他们孩子胆子有点小,就有了心理阴影。
对方家长表示,因为他们的孩子受到惊吓,所以他们目前不打算立即向王女士支付一半的费用,除非王女士走司法程序。
这样的说法,让王女士非常无奈。对于此事,田小江律师认为,根据监控画面看,黄衣孩子用脚蹬踹过往自行车,是导致事情发生的诱因,男孩的监护人应当为此承担相应责任。
田小江律师认为,王女士请民警出面协调,也是合理合法的行为。警察到孩子家里调查了解情况,是正常处理纠纷的职务行为。而孩子的父母,这应该履行陪护 管理 保护的义务。如果孩子真的受到所谓惊吓,也只是父母没有履行监护义务造成的。田小江律师认为,对于以“警察上门给孩子带来精神困扰”的理由和观点,不管是在法理上还是情理上,都是不成立的。
鉴于目前双方难以沟通的状况,王女士最后也打算通司法程序,来解决此事。
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谭博治
原标题:孩童打闹撞伤老人 责任该如何划分?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