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下午,大渡口跳磴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建桥园区某企业厂房外发现一只鸟,疑似猫头鹰幼崽。值班民警朱健、杨牧新迅速出警赶到现场。
在该厂房外的一个角落里,民警发现一只形似猫头鹰的小鸟蜷缩着身体。它通体灰白,部分羽毛被雨水淋湿,显得很狼狈。仔细观察,这只鸟眼睛无神,全身颤抖。为确保安全,民警找来一个纸盒小心翼翼地将小鸟放入带回所里,将其放置在一间密闭温暖的房间内。随后,民警联系分局食品药品和生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协助处理。
3月10日一早,在分局食品药品和生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协调下,民警朱健驱车将小鸟送到重庆市动物园。经工作人员现场辨认,该动物被确认为灰林鸮,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将由动物园兽医院检疫后留园饲养,视情况放归自然。
民警提醒,市民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如发现落单、受伤或者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应立即联系公安机关、野生动物保护等相关部门,不要随意投喂食物、药品或者擅自处理伤口,避免危及自身安全同时对野生动物造成二次伤害。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钱也 实习生 张梦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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