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游新闻4月12日从重庆市财政局官网获悉,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财政部将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实施优惠政策。
市财政局官网截图
公告中提到,将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同时,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公告明确,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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