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重庆 > 正文
公交车站台当停车位,要缴百元“停车费”
05-19 18:44:30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GetAttachment.jpg

公交车站台不是免费停车位哦!5月18日下午,车主为购物方便,将小车停放在公交车站台,被逮住现行,将面临罚款100元的处罚。

18日下午, 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鱼嘴大队巡逻至江北区鱼嘴镇和韵路时,发现和韵路公交车站台公交车未靠站,在路中间上下客,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大队民警立即前去查看,原来是一辆白色小轿车停在了公交车站台。民警立即联系车主告知其驶离。

5分钟后,一女子拎着大包小包从超市出来,称自己只是停了一会儿,在超市买了点东西。

原来,该女子为了少走几步路,没考虑到给其他人带来了不方便,造成交通秩序的混乱。执勤民警给其详细讲解法律法规及交通安全知识,告之驾驶人违法停车的危害性,女子表示今后一定规范停车,文明行车。

据悉,该驾驶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将面临罚款100元的处罚。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徐勤 江北公安分局供图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上游

举报
  • 头条
  • 重庆
  • 悦读
  • 人物
  • 财富
点击进入频道

本周热榜

汽车

教育

美家

楼市

视频

举报内容
低俗色情 广告 标题党 内容重复 有错别字 排版错误 侵权
获取验证码
请先完成短信验证
取消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