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站台不是免费停车位哦!5月18日下午,车主为购物方便,将小车停放在公交车站台,被逮住现行,将面临罚款100元的处罚。
18日下午, 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鱼嘴大队巡逻至江北区鱼嘴镇和韵路时,发现和韵路公交车站台公交车未靠站,在路中间上下客,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大队民警立即前去查看,原来是一辆白色小轿车停在了公交车站台。民警立即联系车主告知其驶离。
5分钟后,一女子拎着大包小包从超市出来,称自己只是停了一会儿,在超市买了点东西。
原来,该女子为了少走几步路,没考虑到给其他人带来了不方便,造成交通秩序的混乱。执勤民警给其详细讲解法律法规及交通安全知识,告之驾驶人违法停车的危害性,女子表示今后一定规范停车,文明行车。
据悉,该驾驶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将面临罚款100元的处罚。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徐勤 江北公安分局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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