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遮挡号牌及未悬挂机动车号牌都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由于存在主观故意性强,社会危害性大、行为性质恶劣。
近期,高新区交巡警支队摩巡大队接到市民反映称,大学城建水路段工程运输车超载、冒装撒漏等违法行为突出,还存在非法加装杠灯、故意遮挡号牌等违法行为,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果然,7月2日凌晨,摩巡大队在建水路开展工程运输车专项整治时就查获一起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
经询问得知,被查获的驾驶员郭某某其本来持有A2D驾驶证,因2019年12月17日凌晨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被璧山警方查获,被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驾驶证也从A2降为B1B2D。
郭某某被处罚后仍抱有侥幸心理,认为交警凌晨1-6点都下班了,没有人会来检查,于是又将大货车车牌卸下,以达到躲避电子摄像、减少罚款的目的,结果其驾驶大货车行驶至高新区建水路段时被正在该处开展工程运输车专项整治的高新区交巡警逮个正着。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的规定,驾驶员郭某某将再次面临罚款200元,记12分,驾驶证再次降级的处罚。
上游新闻记者 宋剑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上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