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家湾路口执勤民警请注意,一辆电动滑板车正沿凤天大道由图书馆方向往你处驶来,请注意拦截,同时要保证安全。”16日早上早高峰时段,一名年轻男子脚踏滑板车,在沙坪坝区凤天大道中间车道穿行。很快,他被交巡警拦截。
事发当天早上8点40分,沙坪坝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民警在进行视频巡查时发现,有一名男子踩着电动滑板车在凤天大道道路中行驶,周边机动车较多,存在安全隐患,立即指令在周家湾路口执勤的民警对男子进行拦截。
经了解,男子王某家住九龙坡区二郎,在沙坪坝区上班,为方便通勤,他买来电动滑板车作为代步工具。经民警法制宣传教育,王某意识到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存在的安全隐患,表示接受处罚,以后不再骑行滑行工具上路行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民警对小王在道路上使用行人使用滑板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50元的处罚。
交巡警介绍,滑板、旱冰鞋、滑板车、平衡车等工具操控性能较差,危险性较高,上路行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交巡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杜绝使用滑板、旱冰鞋等工具上路行驶。
上游新闻 谭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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