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眼-重庆广电消息,谢先生两口子经营着一家小超市,眼下租赁到期,面临着续租的问题。不过,这次续租需要公开投标,遗憾的是谢先生没有中标。但他觉得这竞标的过程中,物业方没有遵守自己制定的规则,有失公允,所以很不服气。
谢先生是斌鑫中央国际公园的业主,小超市就开在小区里。大约三年前,他从小区物业手里租下了超市的铺面,合同期限是这个月底。谢先生以为,自己作为老用户,可以享受优先续约权,但物业告诉他,这次不行了。
物业面向小区所有业主公开招标,但最后参与竞标的只有谢先生和另外一户人家。两家人10月28号前都向物业递交了竞标书,把自己的价格报了上去。10月29号上午是开标的时间,当天上午,街道物管科,以及社区都派人到现场进行了监督。
市场竞争,价高者得,可随后发生的事情,却让谢先生两口子觉得不公平。
原来,在物业自己制定的规则上有这么一句话,比选胜出者须在当日比选现场缴纳履约保证金,5000元。
按照谢先生的理解,当日现场缴纳的意思就是马上交,可中标者却是在29号下午才缴纳的,原则上已经违反规定,应该视为无效,物业应该通知他是否愿意继续以同等价格续租。随后,谢先生就这个问题找到了物业方,物业经理表示,谢先生是在钻字眼。
从字面上理解,应该是在现场立刻交保证金,物业为什么又说当天内都可以呢?在物业办公室,物业刘经理表示,这次公开招投票绝对公平公正,谢先生产生的歧义应该是自己理解上不全面。
那么,“须在当日比选现场缴纳履约保证金”,这句话到底是谢先生理解错了,还是本身有一定问题呢?记者咨询了田小江律师。
当然,如果谢先生依然对此有异议,也可以向街道物管科等行政部门进行申诉,同时也可以通过法院申请自己的主张。
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赖力力
原标题:超市续约要竞标 谢先生质疑过程有失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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