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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评论 | “质检报告”可网购?对“质量”二字要有敬畏心
07-09 17:46:20 来源:上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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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万物皆可淘宝”,只有想不到,没有买不到。但如果能买到不该买到的,那就出问题了。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市场监管总局近日称,有媒体反映“部分网购平台可购买质检报告”。市场监管总局已要求淘宝、拼多多等平台企业依法履行平台主体责任,对在平台上销售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网店立即进行处置。

“质检报告”,这四个字意味着权威可靠,是商品质量的背书,必须由拥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他们是商品质量的“法官”,一纸报告就是对商品质量的“判决”,每一个字都应当慎之又慎。“质检报告”是对商品质量的权威认证,但它本身决不能成为可以随意买卖的商品。

要打击“网购质检报告”的乱象,电商平台首先要加强对网店的监管。近年来,一些网店销售不法商品的案例时有发生,除了虚假质检报告,甚至还有可能用于犯罪的非法药品、非法工具。对于这些从事不法行为、可能采取种种手段逃避监管的商家,平台不能当“甩手掌柜”,要做好“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准备,打好维护平台良好信誉的“持久战”。

除了关闭涉事网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还要在线下顺藤摸瓜,对那些出具虚假质检报告的主体进行相应处罚和追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那些本该从事合法检测业务的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就要摘了他们的资质,砸了他们的饭碗,让惩戒更具“痛感”。

消费者苦不合格商品久矣。每年“3·15”,我们都会关注有哪些商品被央视晚会点名。全社会的“质量意识”“质量文化”尽管有所提升,但离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总有一些害群之马动歪脑筋,想办法将不合格商品改头换面卖出去,搞“一锤子买卖”。他们构成了虚假“质检报告”的“需求侧”,是“网购质检报告”这一乱象存在的重要诱因。“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购买虚假“质检报告”的买家,也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这样才能“斩草除根”。

守信者走遍天下,失信者寸步难行。质量就是商品的“信用”,“质量合格”四个字,重若千钧。商品质量无小事,无论是从事质量检测的机构和从业人员,还是生产者和商家,都应对“质量”抱有敬畏之心,做好自己的分内事,让“质检报告”成为真实可信的背书,让商品明明白白上架,让消费者安安心心消费。这既是对消费者、对市场的健康稳定运行负责,也是对自己信誉的负责。

特约评论员 吴迪

上游评论投稿邮箱:sypl202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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