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城市管理局、市经济信息委、市水利局草拟了《中心城区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征求意见稿)》已发布。从《意见稿》来看,我市渝中、渝北等11中心城区非居民用水超额之后将分三档累进加价,最高超额部分将翻倍。
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实施范围为中心城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城市公共供水管网供水的非居民用水户。中心城区乡镇公共管网非居民用水累进加价制度,由当地政府按规定建立。
《意见稿》提出,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水量分为三档:一档为定额内,按实际执行水价标准执行;二挡为超定额30%以内(不含30%),超过部分按其实际执行水价标准(不含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和各种附加,下同)加价0.5倍执行;三档为超定额30%以上,超过部分按其实际执行水价标准加价1倍执行。
另外,为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整改期内的落后产能企业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水量分为三档:一档为定额内,按实际执行水价标准执行;二挡为超定额30%以内(不含30%),超过部分按其实际执行水价标准加价1倍执行;三档为超定额30%以上,超过部分按其实际执行水价标准加价1.5倍执行。
超额水费怎么用?据悉,非居民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形成的收入坚持“取之于水,用之于水”,主要用于供水企业管网及户表改造、完善计量设施和水质提升等,也可提取一定比例对节水成效突出的企业进行奖励,用于企业节水技术改造、节水技术工艺推广等。
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完善方案,现再次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希望广大市民、企业和相关单位积极建言献策,并于10月29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cqwjjsjc@sina.com
二、信函方式请寄至: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重庆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处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 陈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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