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生态环境部开展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 提高执法效能行动。我市从明确执法职责、优化执法方式、完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工作四个方面,建立完善18项制度,细化落实31项具体措施。截至目前,18项制度中有14项已建立或长期坚持,有4项制度正在全力推进。
市生态环境局介绍,去年8月,市生态环境局确定了我市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实施的170项行政执法事项,包括大气污染、水污染、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建设项目、排污许可及自然保护地专项执法现场检查、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6项专项执法现场检查计划。同时,将4340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并将于9月底前完成现有正面清单企业清理核实工作,并重新予以公布。统筹调用市、区县执法力量,开展了“三江”沿线联合执法、锰污染联合执法,并将继续开展危险废物、在线监控、垃圾焚烧、水专项、大气专项,建设项目、排污许可及自然保护地专项、川渝联合执法等交叉执法。
在指导全市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规范执法工作,严格约束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典型案例发布机制,从2021年6月起每月公布一批10个典型案例,发挥“以案释法”警示作用。健全执法普法制度,全过程加强普法宣传。
“通过以上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我市全面优化了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升了执法效能。”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重庆开展双随机检查4488家次,发出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936件,罚款5621.52万元,实施查封扣押15件、限产停产6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3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8件。印制法律宣传单20万份,开展企业守法培训1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3次,发布典型案例30个。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加快推进履职责任制度、非现场监管方式、专案查办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等4项制度的建立。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上述负责人表示。
上游新闻记者 郑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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