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重庆市正式启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在微信和支付宝小程序上的“重庆公积金”服务功能,通过简单操作,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掌上办、指尖办。兴业银行重庆分行成功入选成为该项试点金融业务首批受托银行。
据了解,凡年满16周岁、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在重庆市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各类人员,均可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按缴存使用产品约定履行缴存义务后,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可贷40万元、夫妻最高可贷额度为60万元。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作为一项新兴的政策性金融业务,我行将在中心的指导下、在业务实践中不断地完善兴业银行重庆分行的服务水平,助力试点工作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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