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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12地出台规定:入境隔离14天,费用自理
03-17 21:06:33 来源:上游新闻

3月13日,河北唐山发布公告,对境外入(返)唐人员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新冠毒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一旦感染新冠肺炎,所有相关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

此消息一出,广受网民点赞。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根据媒体公开报道不完全统计,截止发稿时,至少5地出台规定对入境瞒报“确诊治疗自费”,还有至少12地出台规定“入境隔离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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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河北唐山发布公告,对境外入(返)唐人员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图源于网络

入境瞒报者“确诊治疗自费”

截止目前,包括唐山在内,至少5地出台政策对入境瞒报“确诊治疗自费”。

3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疫指挥部发布通告,对隐瞒不报的入境人员,除自行承担隔离期间的相关费用外,还需承担因此直接产生的其他费用。

3月15日,河北张家口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告要求,对不按要求及时申报登记、隐瞒旅行居住或者身体症状等信息、不服从隔离观察等防疫措施,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本人一旦感染新冠肺炎,所有相关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

3月16日,湖北十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45号),对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境外来堰返堰人员,其行为纳入个人信用记录管理,当事人集中隔离,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

3月16日,广东中山市发布关于防范境外疫情输入的相关通告,故意隐匿、瞒报本人或亲属的疫情严重国家旅行史、居住史,个人健康真实状况以及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人或阳性检测者接触史等信息的,或在医学观察期间不遵守规定私自外出的,导致疫情传播或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被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出现上述行为,本人感染新冠肺炎的,所有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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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罗蔺称,从即日起,所有入境来渝返渝人员发生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图源于网络

至少12地发布“入境隔离费用自理”规定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早在2月26日,据“延边发布”消息,从境内外来延返延人员要签订《疫情防控法律责任书》。对无明确出行目的及固定居所、不具备相对独立居家观察条件的无症状人员,由目的地所在县(市)人民政府安排指定宾馆入住观察,相关费用自理。

3月15日,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陈蓓表示,从3月16日零时起,所有境外进京人员,原则上均应转送至集中观察点进行14天集中观察。原则上集中观察期间,费用自理。

3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外发布公告,所有境外人员到达后,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发生的费用,原则上由本人自理。

3月15日,安徽池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通告,对所有入境人员一律按有关规定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初筛。外籍人员、港澳台地区人员集中隔离和核酸检测初筛费用自理。

3月16日,辽宁鞍山发布消息,所有境外来(返)鞍人员,政府安排车辆接至集中隔离宾馆,进行集中隔离观察。隔离期自入鞍之日起计算,隔离期限以补齐14天为限。集中隔离观察期间,隔离人员食宿费用自理。

3月17日,陕西、云南、天津、上海、重庆、武汉、福州等省市出台“入境隔离费用自理”规定。

此外,北京、上海、陕西、云南、重庆、鞍山六地则要求,未参加医保的境外人员,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

上游新闻记者 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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