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中午,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从张玉环申请国家赔偿案代理律师罗金寿处获悉,当天上午11点,罗金寿和张玉环大哥张民强前往江西省高院领取了国家赔偿决定书。
该赔偿决定书显示,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江西高院与张玉环达成国家赔偿协议:向张玉环支付国家赔偿金共计4960521.5元,包括无罪羁押9778天人身自由赔偿金3390521.5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157万元。
▲10月30日,江西省高院决定对蒙冤入狱9778天的张玉环赔偿496万元。图片来源/江西省高院
张民强介绍,弟弟张玉环被关押9778天,获得国家赔偿金为4960521.5元,这个金额在目前全国冤案平反国家赔偿金虽然是最高的,但相比最近张志超及任艳红冤案,平反获得的精神抚慰金却少了很多。
“精神损害抚慰金能高点就好。”罗金寿在接受上游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希望国家能够提高刑事国家赔偿标准,现行赔偿标准太低了,无论是精神抚慰金的比例还是失去人身自由的赔偿标准。
“虽然拿到了496万赔偿金,但张玉环及其家人27年来所受的伤害和痛苦是无法用金钱来弥补的,到目前为止张玉环无罪判决,还是以疑罪从无的原则改判,其受到的伤害还没有结束。”张民强说,希望公安机关能对当年两个小孩的死因重新立案复查,捉拿真正的凶手,给死者家属交代,也是对社会一个交代,如果公安机关能抓到真凶,我们愿意从张玉环的赔偿金里拿出5万元奖励参与侦查的干警。
据上游新闻此前刊发的《张玉环申请国家赔偿2234余万元:无罪判决是回归正常生活的起点》报道显示,2020年9月2日上午9点半,张玉环在家人及律师陪同下,抵达江西省高院并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索赔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017余万元、侵犯健康权赔偿金及后续治疗费10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17余万元、近27年来伸冤合理支出(家属申诉控告产生的交通费、通讯费、住宿费、资料费、误工费等)100万元,合计2234余万元。此外,张玉环还提出,要求江西省高院在国家和省市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其名誉,以消除错判带来的负面影响。
▲8月4日,江西省进贤县民和镇张家村,张玉环被改判无罪后回到家中。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肖鹏
今年53岁的张玉环,是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民和镇张家村村民。1993年10月,张家村两名失踪男童被发现浮尸水库。2天后,同村的张玉环被警方锁定为嫌疑人。经过两次一审,南昌市中院于2001年11月判决认定张玉环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缓,后江西省高院裁定维持原判。入狱后的张玉环不断喊冤,并称遭到刑讯逼供。
2017年8月,张玉环向江西省高院递交刑事申诉书请求再审,请求依法改判其无罪。2018年6月13日,江西省高院决定对该案立案复查。2019年3月25日,张玉环案代理律师接到江西省高院通知,决定对张玉环故意杀人案再审。
2020年8月4日下午4点,张玉环故意杀两童再审案在江西省高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宣判,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法院当庭判决张玉环无罪。包括江西高院、政法委等在内相关单位负责人向张玉环赔礼道歉。
上游新闻记者 肖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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