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西安地铁一名女乘客因与人发生口角,被地铁安保人员强制拖离车厢,导致女乘客身体大面积暴露。随着相关视频被大量转发,此事件迅速成为全民关注焦点。
视频显示,地铁上一名女乘客与一名男乘客发生口角,一名男性安保人员要求女乘客下车,被拒绝后安保人员强行将女乘客拽离座位,又将其拖拽出车厢。拖拽过程中,女乘客身体大部分暴露在外,发出无助的尖叫声,个人物品散落一地。
视频还显示,除拖拽女乘客的安保人员外,现场还有两名地铁工作人员。看到女乘客衣不蔽体后,两名工作人员并未上前制止,只是在旁围观。
暴力在前,围观在后,西安地铁工作人员的做法,引发大量网友质疑。西安地铁官方随后发布情况说明称,该女乘客严重影响车厢内乘车秩序,列车安全员劝离未果,在地铁到站时,安保人员将该女乘客带离车厢。
上述通报内容,主要就是指出女乘客扰乱行车秩序,拒不下车,地铁安保员的行为正当;通篇未对安保人员近乎野蛮的拖拽行为做出正面回应,更不要说承认工作方式错误,对当事人道歉了。
西安地铁官方通报一出,其强硬不认错的态度再次引发网友大面积指责,有网友甚至组群@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举报此事,要求西安地铁公开道歉。
在地铁这种特殊场所,女子辱骂身边乘客,并与部分乘客产生肢体冲突,其做法肯定不对,但安保人员强行拖拽的做法更让人无法接受。一方面,尽管该女子行为对乘车秩序有所妨碍,但在没有触犯法律的情况下应该以教育为主,如确实扰乱行车秩序应报警处理,将当事双方带到地铁公安部门协调,地铁安保人员明显无强制执法权,绝不能越权强行拖移。
另一方面,《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公安部也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中明确规定:不得采取侮辱人格、有伤风化的方式进行安全检查。因此,即便是公安民警强制执法,也会在操作程序和细节把握上保护当事人的尊严和隐私,而安保人员近乎野蛮的拖拽行为,于法无据,于理不合,于情不通。
另外,保护乘客安全、维护乘客合法权益,是地铁工作人员的责任和义务。看到女乘客衣不蔽体,地铁工作人员有责任及时制止,而不是当旁观者,任由女乘客被野蛮拖拽,甚至在女乘客身体大面积裸露在外跑回车厢后,工作人员也未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更让人无法释怀的是,面对公众的广泛质疑,西安地铁在事后通报中仅仅提到女乘客的不当行为,完全无视自身存在的问题,最终让事件持续发酵。因此,无论是当前的事件处理还是后期的工作规范,西安地铁官方都欠公众一个合理的解释。
上游新闻 时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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