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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快评丨法律之下,人性为本
08-27 18:37:59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近日,“中学生踹伤猥亵男”事件引发网友热议。此前,当事人小胡在同行女生遭人袭胸之后,在追逐试图逃走的猥亵者时,一记飞踹不慎将猥亵者踹伤。令人惊讶的是,事件发生后,猥亵者只向遇袭女生支付了300元的赔偿,而小胡却因为猥亵者事后声称自己骨折,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

事实上,小胡追赶逃跑的雷某,符合“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的扭送行为。这样的扭送,其实可算见义勇为。即便扭送行为存在过当,也实在不宜以犯罪论处。

自然,小胡被刑拘的情况引起了舆论的轩然大波。搞猥亵的雷某,只被罚款300元。而见义勇为的小胡,不仅付了1万元的医药费,还要面临20万元的赔偿,最可怕的是,他竟然还可能要坐牢。试问,以后再遇到性侵猥亵,谁还敢上前一步?

所幸,8月26日凌晨,永州警方作出了责令撤销案件,对小胡解除刑事拘留的决定。同时,此前未被采取任何强制措施的猥亵者雷某,也被正式处以了行政拘留15天的惩罚。

“法律从根本上讲,应该体现人性。如果一个判决,让绝大多数人都感到了愤怒,那一定是忽略了人性的考量。”永州猥亵案类似的案件,以后一定还会发生。希望以后类似的案件,公检法机关,能够不经舆论发酵,第一时间就采取符合人性的举措。毕竟,每一份司法判决,都应该是一个振聋发聩、赏善罚恶的宣言。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何品非 宋炫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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