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影响创新要素自由流动的瓶颈和制约,让科研用物资跨境自由流动。近日,上游新闻记者从重庆市科技局获悉,作为重庆试点“科研用物资跨境自由流动改革”内容之一——《重庆市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正式出台,实现“试点清单”物品进口不需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进口更加便利,切实为科研机构减负,助力重庆创新发展。
“这些物品进口不用再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了,进口更加便利,大大缩短了研发用进口物品的货期。”重庆药友制药企业负责人表示,企业在生物医药研发与临床试验过程和与全球大型跨国制药企业深度合作中,需要进口相关物品来满足药品研发需求。《方案》的出台,有利于企业研发项目的快速推进。
据了解,重庆是作为6个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的城市之一,也是科技部“推动开展科研用物资跨境自由流动改革试点工作”6个试点城市之一。为了优化跨境自由流动手续,切实为科研机构减负,重庆市科技局牵头试点“科研用物资跨境自由流动改革”,探索开展科研设备、耗材跨境自由流动,简化研发用途设备和样本样品进出口手续。重庆市科技局与重庆海关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双方在科研设备跨境流动便利化、科研机构免税、保税研发方面建构了合作机制。
在改革内容上,重庆市科技局聚焦重庆产业发展需求,重点围绕智能制造、生物医药、医疗科研设备三个方面进行改革,解决科研用物资跨境流动难点。
此次出台的《方案》由重庆市商务委、重庆市科技局等5个部门联合印发,建立了生物医药企业研发用物品进口“试点清单”制度,完善信息化监管,提升进口便利化程度,实现“试点清单”物品进口不需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同时,聚焦医疗科研设备类物资的进口深入推进相关政策实施,并加强真实用途跟踪督查,执行问题处罚追责制度,确保跨境流动风险可控。
据了解,重庆拥有新型研发机构179家,引进科研机构105家,“十四五”期间首批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社会研发机构数量突破120家,科研用物资进出口需求量大。
下一步,重庆市科技局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制定跨境科研用物资正面清单,进一步探索简化正面清单所列研发用途设备和样品进出口手续的管理模式,助推重庆加快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创中心。
上游新闻记者 孙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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