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众多关注的成都青花椒商标案终审判决宣判。四川省高院终审裁决,撤销一审民事判决,驳回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2021年9月,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侵害商标权纠纷”为案由将温江五阿婆青花椒鱼火锅诉至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并要求老板邹先生赔偿5万元。2021年11月26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法院认定,第12046607号注册商标,第17320763号注册商标,第23986528号注册商标均为万翠堂公司取得,核定服务项目为第43类,包括饭店、餐厅等。商标均在有效期内。邹先生的火锅店立即停止在店招上使用“青花椒”字样的标识;并赔偿原告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济损失25000元及合理开支5000元,共计30000元。
邹先生不服判决,2022年1月11日,在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供的公益法律维权援助服务下向四川省高院提起上诉。1月13日上午四川省高院第三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邹老板给记者对话微信截图
一审宣判前的店招(受访者供图)
目前的招牌(受访者供图)
1月13日上午,四川省高院终审裁决,撤销一审民事判决,驳回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1月12日,上游新闻记者联系邹老板,他告诉上游新闻记者:“目前店招上‘青’字已去掉,明天就要去出席庭审,希望能打赢这官司,我要把‘青’字安回去!”案件宣判后,邹老板第一时间告诉上游新闻记者:“已经做好‘青’字了,300块一个。”
上游新闻记者 冯盛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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