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江苏扬州一“17岁姑娘惨遭开水烫伤”事件引发网络舆论关注,江苏省宝应县检察院及时派员提前介入,未检科干警第一时间赴案发地派出所,与公安机关共同研究分析案情,引导开展相关侦查工作。
图片来自名城扬州网。
经初步查明:6月27日下午,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女,56岁,扬州市宝应县人)因其丈夫与未成年被害人吴某某母亲存在感情纠葛,遂至吴某某家中找对方理论,因被害人母亲不在家,继而与吴某某发生争执,过程中徐某某持开水壶泼向吴某某,造成其身体多处烫伤,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害人目前正在市级人民医院进行抢救,仍未脱离生命危险。
该院在提前介入的基础上,对下一步侦查工作提出五点意见,一是注意调查案发原因,详细掌握案件基本情况;二是持续关注未成年被害人受伤情况,根据伤情结果准确定性;三是查明未成年受害人家庭情况,必要时可采取相关救助工作;四是在办案过程中严格遵守未成年人案件特殊保护程序;五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此前的视频报道中,17岁少女在家被人用开水灌嘴,致严重烫伤。据说知情人称,少女母亲与一男子私奔。其妻子找上门,拎起开水瓶便往少女口中灌水。
来源:澎湃新闻网、正义网、江苏检察在线微信公众号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