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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爷遭撞后却被误传碰瓷 随身带事故认定书证清白
07-18 10:12:53 来源:成都商报

刘德科随身带着事故认定书复印件

成都商报消息,“我们真的没有碰瓷,不知道那些人为什么要这么说?”刘德科还没从“碰瓷”的舆论漩涡中彻底走出来。6月8日,69岁的刘德科被一名小伙子推着电动自行车刮撞在地,却被人群围堵称他对高考生“碰瓷”。事后证明,小伙子非考生,并向警方承认自己撞了老人。

根据南充市营山县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小伙子推电动自行车时因操作失误将刘德科刮撞倒地致其受伤,负全部责任。不过,即便有这份交通事故认定书,刘德科仍逃不出“碰瓷”的舆论漩涡,他和老伴的照片仍被贴上“碰瓷”的标签在网络流传……

被撞倒

老人高考早上被撞,围观者喊小伙“赶紧去考试”

刘德科遭遇交通事故的那天,刚好是高考第二天:6月8日。

当天一早,老伴李秋碧叫上患有帕金森综合征的刘德科去位于县城化育桥附近的市场买菜。他们在市场上买了4斤挂面、4斤黄瓜、3斤四季豆。挂面和蔬菜都装在背包里,由刘德科背着。李秋碧与老伴隔着两三米的距离一前一后走着。

7点30分左右,两位老人走到化育桥桥头路口,刘德科靠着立在路口挡车辆的石球休息。附近刚好是两个高考考点,桥头的市民比平时多了不少。

这时,一名推着电动自行车的小伙子朝路口走来。刘德科说,小伙子当时应该是准备推着车穿过两个石球间的缝隙,眼看电动自行车要靠近自己,他本能地起身后退,结果一屁股撅在地上,而小伙子推行的车正冲向自己,他本能地一下握住前轮,防止电动车碾压自己。李秋碧看到后,上前一把抓住了电动自行车。

见有老人倒在地上,附近的人群陆续围过来。推电动自行车的小伙子20来岁,学生模样,有人猜测可能是参加高考的考生,便劝他赶紧离开去考试。小伙子听从建议,将电动自行车留在原处离开了现场。

被围堵

“很多人把两个老人围起来,估计有几百人”

小伙子被人劝离现场时,李秋碧并没有阻止。“(小伙子)看起来很瘦,也很老实。”李秋碧也以为他是到附近考点参加高考的学生。老伴还没有站起来,她也没有上前去拉,因为有人提醒她:“不要去扶,等他自己起来好一些,拉他的话可能要中风。”

舆论的转向,不知因何而起。

李秋碧回忆,在等待老伴站起来时,围观人群里不知是谁说了句:“小伙子根本没有撞到老爷子,他(老爷子)是碰瓷的!”人声嘈杂起来,有人传出“两位老人前不久还在其他地方碰过瓷,讹了几百块。”人们开始纷纷指责两位老人,居然“碰瓷参加高考的学生,太可恶了”……

“我没有找那个小伙子要钱,他们都在说我们碰瓷。”李秋碧有些气愤,和围观者据理力争。场面开始失控,李秋碧和围观人群由争吵变成了抓扯。“有人抓她的头发,拽她的手臂。”刘德科还坐在地上,看到眼前的一幕心里很不是滋味,“辩解有啥用嘛,他们那么多人。”

很快,在附近执勤的交警吴明宪和同事赶到现场。“很多人把两个老人围起来,估计有几百人。”吴明宪告诉成都商报记者。

交警准备将老人先带回警队,但是群众仍将两位老人团团围住,还有人试图阻止交警撤离现场,吴明宪在将两位老人带上警车时,身上也被围观者打了几下。

被碰瓷

朋友圈热传“他们是碰瓷高手”

当天中午,在成都工作的刘亚丽收到营山朋友转来的一张照片,照片里父亲刘德科坐在地上,朋友说“网上在传你爸爸是碰瓷的”。事实上,刘德科和老伴的照片已在营山微信朋友圈被大量转发,其中广为传播的一张,是刘德科和李秋碧的单人照合成图,上面还配有一段文字:“各位亲戚朋友,在营山遇到这两个雌雄老东西一定要注意……”

也有网友将老人的照片发到朋友圈“提醒”:“这个是最近在营山专门碰瓷的人,今天居然去碰瓷一个高考生,太可恶了,太气愤。人家十年寒窗苦读,差点被她毁了……”

当然,刘德科和老伴并不知道他们已经成了“网红”,不过,很快他们就感受到了深深“恶意”。当天下午,李秋碧陪老伴前往医院检查路过事发地时,再次被人群围住,对其“碰瓷行为”进行辱骂。两人辩解不过,拦下一辆三轮车准备离开,围观者却提醒三轮车司机,“这两个人是碰瓷的,你拉了可能脱不到手哦。”结果,三轮车司机将已经上车的李秋碧和老伴请下了车。

6月9日,刘亚丽和两个弟弟陆续赶回营山。“我陪爸妈走在街上,别人都要在旁边指指点点,说两个碰瓷的人又来了。”刘亚丽说。

事后,刘亚丽带父亲到医院检查,脚踝有皮外伤,腰部有轻伤。

律师观点

传播者涉嫌侵犯名誉权

受害方可以在网上收集侵权人发布的相关不实信息、图片、音视频材料,并进行截图保存,最好可以请公证部门出面做一个证据保全。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尹晓东在接受成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受害方当事人来说,可以在网上收集侵权人发布的相关不实信息、图片、音视频材料,并进行截图保存,最好可以请公证部门出面做一个证据保全。

尹晓东认为,此次事件中,受害人更多的损害是个人名誉权和肖像权。根据《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权利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同时可要求对方通过朋友圈、微信群或是当地媒体发布道歉声明,还两位老人清白。也有权要求相关媒体撤销不实信息,包括图片文字及音视频。

受害者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相关虚假信息传播者的责任,如果受害人的名誉因此受到很大的影响,公安机关可以对相关信息传播者进行行政处罚。

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英占认为,在本次事件中,主要涉及对刘德科夫妇二人的名誉权和人格尊严权的损害,在交警部门对事实进行认定之前,相关传播者虚构老人碰瓷的事实,并在网上进行传播不实言论,是对老夫妇的名誉权和人格尊严权的侵害。受害者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相关虚假信息传播者的责任,如果受害人的名誉因此受到很大的影响,公安机关可以对相关信息传播者进行行政处罚。

王英占提醒说,相关传播者在通过网络平台传播信息的过程中,在相关第三方机关对事件本身调查结论出炉之前,不要贸然下结论,可能不经意间就触犯了法律。

认定书

老人被刮撞倒地 小伙子负全责

事实上,当天小李的母亲唐女士就闻讯赶到交警队,并承认儿子推车撞了老人。

6月11日,营山县交警大队就此次交通事故出具了事故认定书:2018年6月8日7时30分许,20岁的小李驾驶电动自行车,沿营山大队农村派出所辖区乡村道路行驶至营山县城化育桥黄果树时,下车推电动车时因操作失误将行人刘德科刮撞倒地,导致刘德科受伤。当事人小李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刘德科无责任。经双方共同请求调解达成一致,赔偿2700元。

而网上热传的老人碰瓷的“高考小伙”小李,后经证实,当天他只是骑车送弟弟参加高考,在返回途中撞了老人。

“当天很多人说两位老人碰瓷,还说以前在其他地方也碰过,我们调查了一下,并没有发现两位老人有这类行为。”负责处理此事的营山县交警大队民警吴明宪说,当天,小李因为对电动自行车不是很熟悉,推着走时没有熄火,用手转动了把手,最后撞上老人。

“这两个人多老实嘛,他(刘德科)去年还在帮一个亲戚看工地大门,今年病情严重了才没有去。”李秋碧老家所在的村主任邓仲明告诉成都商报记者,事发当天,正是李秋碧给他打电话,说她被带到了交警队。

17日下午,成都商报记者联系上小李的母亲唐女士。“我们的娃娃碰倒这个老人,确实不对。”唐女士说自己已经离开营山到上海打工了,儿子因为这件事也很压抑,不爱说话,出门也不再骑电动车而是骑自行车。她不愿再谈论此事,“我们已经协商好了”。

舆论场

出门买菜都怕 复印事故认定书随身带

回到营山的那十多天里,刘亚丽除了陪伴父母外,还在做一件更为重要的事——帮父母挽回名誉。她找来当地电视台,希望能对整个事情真相进行报道,为父母辟谣。

“之前有很多人在网上发布了碰瓷的消息,我咨询过律师,说可以起诉他们,但是这么多人发布了消息,也不好找。”刘亚丽曾联系到一位在某网络平台发布“父母碰瓷”消息的网友,对方随后删除了消息并道歉。

刘亚丽还做了另一件事,她将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书复印多份,让父母随身带着,一旦有人说他们是“碰瓷”的,就将事故认定书亮给对方看。

因为患有帕金森综合征,刘德科拿着黑色钱包的手不停地抖动,钱包里,除了少量现金,还有那张被他小心翼翼折叠成豆腐块的A4纸,这是女儿为他复印的事故认定书。但他从未将这份事故认定书给人看,“我们现在都不走那边去了,免得招人说。”

7月中旬的一天,成都商报记者前往营山县城化育桥回访刘德科老人当天被撞的经过,不少先前的围观者含糊其辞,“我们也是在网上看到有人说老人碰瓷,但后来网上又在说,确实是那个娃儿撞了人。”

但一位在桥头做生意的摊贩仍坚持认为,“应该是碰瓷的,(小伙子)明明没有撞到,之前还在其他地方碰过瓷。”

“之前还在哪里碰过瓷呢?”记者问。“他们都是这么说的。”摊贩答。

当自己的竭力辩解终究无法阻挡闲言碎语的时候,刘德科和老伴选择了逃避。如今,老两口还住在女儿刘亚丽在营山县城买的房子里,但已经很少出门,即便要买菜,也会选择到楼下的一家超市。“没得那边(化育桥)的菜新鲜,价格也要贵一些,但我们不再去那边了。”

原标题:一次交通事故引发的“碰瓷”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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