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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面不到40分钟,他竟用输氧管勒死病友:看他眼神痛苦
09-12 11:55:44 来源:南国都市报

南国都市报消息,流浪汉陈某正在医院躺着因肺结核入院治疗的范某成了他的新病友然而让人意外的是在两人甚至都不知道对方姓名的情况下一个将另外一个勒死……

看他表情痛苦

就帮他结束了生命

40岁左右的受害者陈某是一名流浪人员,因患有肺结核住院,因找不到他的家人和户籍信息,陈某在该医院入住时间加起来有4年之久。

2018年11月21日15时许,范某也因患有肺结核被送往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在感染科接受治疗。到了病房,范某仔细端量了陈某。但谁都想不到,短短三四十分钟的相处中竟发生了一宗命案。

当天16时50分许,范某跪坐在陈某的病床上,拔掉陈某的输氧管,用输氧管缠住了陈某的颈部。“那名患者已经瘦得不成样子了,看他的眼神特别痛苦,身上还散发着臭味,我就想‘帮’他结束生命……”范某到案后供述,当时之所以那么做是因为认为陈某用眼神乞求他结束其生命。

范某的疯狂举动被经过病房的医生冯某某看到,冯某某立刻叫来一旁的保洁员孙某某,孙某某呵斥范某撒手,但范某并没有理会,继续用输氧管勒着陈某的颈部,孙某某见状就从旁边的仓库拿了一把扫把冲进病房拍打范某的左手,范某这才松手。

松手后,范某回到自己病床边,之后又从地上拿起一个红色开水瓶,拧开塑料盖,冯某某担心范某会用开水浇陈某就让孙某某去制止,被孙某某制止后的范某放下开水瓶,回到床上躺下。

冯某某随后观察陈某的状态,发现陈某逐渐停止呼吸,便报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将范某控制并带至公安机关。经司法鉴定,陈某系生前被他人扼勒颈部造成机械性窒息死亡。

因故意杀人罪

被判处无期徒刑

1966年出生的范某,经海南省安宁医院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无精神病,对本次作案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在法庭审理中,范某对犯罪事实与罪名均没有异议,但辩解称是被害人请求他结束自己的生命。“我做错了,不应该勒死他,我已经触犯了法律,杀人逃跑是触犯法律的,所以没有跑,在那里等着警察来抓我。”范某事后交代。

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范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范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并无前科,犯罪属于临时起意,且被制止后能够停止犯罪行为,作案后停留在现场,被捕时未反抗。同时,被害人陈某属于肺部严重疾病伴呼吸衰竭、重度营养不良,其自身体质条件与死亡结果也有一定关系,故范某的主观恶性与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范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原标题:见面不到40分钟,他竟用输氧管勒死病友:看他眼神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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