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周刊微信公号消息,今天(9月23日)起,香港警方不再认可“香港记协会员证”。根据今日修订的香港《警察通例》,“传媒代表”定义改作“已登记政府新闻处新闻发布系统的传媒机构”,或“国际认可及知名的非本地新闻通讯社、报章、杂志、电台和电视广播机构”。
毫无疑问,这是一种正本清源、拨乱反正的做法,也终于趋于符合国际惯例了!
去年“修例风波”期间被围摄的一名香港警察
去年“修例风波”期间,一名香港警员持枪戒备,数十名身穿黄背心、号称记者的人齐齐围摄警察,而无人去拍摄暴徒。随后,一些网络平台出现警察持枪的特写照片。从镜头中看,足以让人联想到警察似乎要对无辜平民下手。而实际情况绝非如此。当正规媒体披露出一众穿黄背心的所谓记者围摄警察照片时,才真相大白。
去年8月31日,香港警方查获的假记者证
这些穿黄背心的所谓记者,大多是什么人呢?从整个“修例风波”现场情况看,他们不仅自己将摄影机镜头对着警察,还不允许其他媒体拍摄暴徒。在现场,但凡有记者拍摄暴徒,就会被这些人起哄、喝止。
那么,这些所谓的记者都是从哪儿冒出来的呢?香港专栏作家屈颖妍当时就披露——“香港记协”是乱发证的。150港元就能在“香港记协”办一个“记者证”。亦有人披露,一些大中学生到“香港记协”办“记者证”,费用最便宜可以只花费20港元。
今年5月10日,网媒“全民记者”在直播旺角示威时,竟然直播自己性骚扰女警
难怪在香港新闻行里,许多人叹息称,“记者门槛是越来越低了——一部手机、一根自拍杆,再穿上反光背心,就可以自称是香港记者……”
而那些拿到“香港记协”所谓记者证的人,都干了些什么呢?
今年5月10日,名为“全民记者”的一家所谓“网媒”直播旺角示威。直播过程中,所谓“记者”以猥亵言语评论女警身材,更作出性骚扰言论,甚至聚焦拍摄女警胸部。
同一天,一名12岁男童及一名16岁少女向警员自称是“记者”。警员考虑到两名未成年人的安全,将他们带回警署,并没有拘捕他们。随后两人被各自家长从警署领走。
5月10日,一些未成年人以“记者”名义来到不该他们来到的示威现场
今年7月下旬的一次示威活动中,警方发现现场“记者”比示威者人还多,且有“记者”在搞破坏活动。截查下来,发现当中不少是来自非主流的所谓“网媒”及“学生记者”。
警方进一步核查,发现现场所谓“网媒”中,竟然有39家是在去年“修例风波”以后成立的,占所有被截查到的“网媒”数量的72%。并且,其中逾九成没有注册公司,也没有公开办公地址。这些“网媒”,说他们是假媒体,一点都不过分啊!
香港警方发现有自称“记者”的人参与破坏公众设施的违法活动
港媒《星岛日报》做了一个调查——该报记者自称14岁,发求职信息应征十多家“网媒”,有负责人表明欢迎中学生加入,并讲明“义工记者”因工受伤没有保险赔偿,“如果没钱治疗,帮你搞众筹!”如此做法,恐怕比雇佣童工都更无耻一些吧?
在此,真是要替香港家长担心。香港怎么说也是经济发展较好的国际大都会,谁愿意自家孩子像在中东一些战乱频生的地区那样,甘愿做人体炸弹、炮灰?
亦有港媒披露,无公司资质的所谓网媒,在香港为了盈利,四处骗捐。然而,有了进账之后,又没有像自身承诺的那样将钱给前线“暴徒”,而是关闭网页后溜之大吉。这种“吃人血馒头”的玩法,真的是法治社会的生存之道吗?
TVB大楼
香港本不是法外之地,而是法治社会。在香港,本身就有管理媒体的相关条例。譬如电子传媒——主要指电视和电台广播机构,分别受《广播条例》(第562章)和《电讯条例》(第106章)的发牌制度规管。
印刷媒体必须根据香港《本地报刊注册条例》(第268章)注册。
可所谓的“网媒”,目前确实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去管理。
传媒联络队警员在前线
然而,香港特区政府就真的无法管理示威现场的假记者吗?原本,警队有传媒联络队警员。他们对哪些是真记者,哪些是假记者,是有一定认识的。然而,即便心知肚明某些“网媒”根本不是正经媒体,却囿于没有相关管理制度,而无法展开行动。
去年,“光头警长”刘泽基就曾在微博发言说:“我们需要将记者由政府发牌登记,他们(假记者)根本就是暴徒的帮凶!”
美联社报道
不妨看看那些所谓“记者”口口声声自由民主的美国是怎么做的。今年5月的波特兰示威中,美国警察发现一些人混在记者堆里。
来自美联社的报道——
“嘿”,一名在波特兰街头“清场”的警察对他的同事喊道,“这群人里有一半的人并不是记者……戴紫色口罩的不是记者,骑自行车的不是记者……如果他们不是记者,就统统关起来。”
在示威现场想要采访,必须拿到警方颁发的采访资格证,这是国际惯例。目前的香港,该在这方面与国际接轨了!
原标题:香港肃清假记者,警方不再认可“香港记协会员证”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