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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评尸字头入诗:或可自赏,莫付流觞
02-02 14:30:36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杭州2月2日消息,一位女诗人的几首作品因嵌入不少“尸字头”汉字描摹“黄白之物”,招致批评。批评意见可能未窥全豹,争议之诗或为游戏之作。但文学创作的基本原则还是要遵循的——图自赏,创新可以大胆尝试;为流觞,诗文不能有伤大雅。

中国有着古老的诗歌传统,“诗言志、歌咏言”,用诗歌表达自己的心声,是诗人的自由,应该尊重。但是袒露心声,也应该尊重诗歌之美、诗人身份乃至于读诗爱诗之人的耳目。试想“武乡侯骂死王朗”时,羽扇纶巾的诸葛孔明若满口“鲁提辖拳打镇关西”时的“粗鄙之语”,那实在是一件煞风景的事。

与“五谷轮回之所”相关的事物,并不是说一概不得入诗入文,毕竟《庄子》中就有“道在屎溺”的说法,文艺作品中适当地打破禁忌,也确实是一种创作手法,可以更好地触动受众的心灵。但是,人皆有羞恶之心,“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过度解构也会引发受众的反弹,所谓物极必反,就是这个道理。辛弃疾《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篇尾感慨佛狸祠下乌鸦留下的一片狼藉,要借用“一饭三遗矢”的典故,但是作者避开禁忌点到即止,以一句“廉颇老矣,尚能饭否”代之,终成被人激赏千古的警句。

《汉书》三班、建安三曹、眉山三苏、小仲马是大仲马“最好的作品”……文学史上的家学渊源,古今中外屡见不鲜,也被无数为人父母者所艳羡。我们要防止对名宿之后有过多的恶意猜想,但是全社会也有理由希望他们能在继承创新上下功夫,或青出于蓝,或别开生面。这是公众喜闻乐见的。

原标题:(新华热评)“尸字头”入诗:或可自赏,莫付流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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