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眼-重庆广电消息,55岁的老胡是四川人,在重庆打工,是一名线槽工人。他的妻子说,老胡与一家装修公司合作了八年:装修公司有了活儿就会喊老胡去做,没活儿的时候,老胡就在家等。每当老胡干完一份活儿,就领取一份酬劳。老胡和装修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
半个月前,老胡从装修公司领到了一个业务,独自在一个清水房里开线槽。当天下午,装修公司的项目经理接到房屋业主电话,得知老胡身体不适。于是,项目经理赶到装修现场把老胡送到医院,并通知老胡家属。
从小区摄像头拍摄的画面来看,老胡去医院的路上还能行走。然而到医院后,老胡就失去了意识。医生诊断是急性脑出血、腰椎骨折。对于老胡的病情,家人推测是发病后从凳子上摔下来,导致腰椎骨折。
老胡住院后,已经花了八万元的医疗费。装修公司支付了三万元,其中有两万元是老胡的工钱,另外一万元,是装修公司的慰问款。老胡的家人认为:既然老胡是在装修公司施工现场生的病、受的伤,那么装修公司就应当支付更多医疗费。对此,装修公司表示不能认可,理由是老胡生病与装修公司无关。对于双方的争议,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的田小江律师认为,老胡没有与装修公司形成劳动关系,他是以自己的工具和劳动力完成装修公司交付的工作,双方之间形成的是加工承揽的关系,老胡生病所导致的一系列的费用和责任应当由老胡自己来承担。
田律师认为: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装修公司不必承担责任;对于装修公司已经支付的一万元慰问款,在情理上也无可挑剔。此外,医院诊断,老胡的颈动脉有钙化斑块,相应管腔轻微狭窄,说明老胡的颈动脉长期有慢性疾病。630提醒大家,尤其是中老年人,一定要关注心脑血管健康,避免病情加重。
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郭金铭
原标题:装修工人生病住院 费用该由谁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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