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客户端消息,2月21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为进一步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给广大科研人员松绑减负,新修订的《重庆市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已印发。《办法》从调整项目设置、改革经费配置、完善项目生成、优化项目评审、规范申报与结题管理、强化综合监管六个方面优化了科研项目管理,提升科研绩效。
专设项目鼓励颠覆式创新和创新人才培养
据了解,《办法》所指的重庆市科研项目,是市科技局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需要,利用市级财政科技发展资金资助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
2018年1月以来,《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等系列重要文件出台,对科技体制改革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和举措,此次修订《办法》,也是围绕这些要求和举措展开的。
实际上,我市近年来在科研项目管理方面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项目体系设置不够全面、项目生成机制不够完善、经费配置碎片化、科研项目引导社会投入作用不够明显等不足,此次修订《办法》,也是为了解决这些实际问题,满足科研人员开展科研活动的实际需求。
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修订的重点内容之一,是调整了项目设置,将科研项目分为基础研究与前沿探索专项(自然科学基金)、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专项、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三个类别,再对每类专项进行了项目细分与调整,目的是让项目设置更加聚焦、突出重点。
比如,基础研究与前沿探索专项明确设置了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项目5种项目,各有侧重。面上基金项目重点支持40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开展基础科学研究,为鼓励颠覆式创新,探索非共识项目遴选机制,面上基金项目中还专门设置了先锋科学基金项目;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项目则分别针对基础研究后备拔尖人才培养、国家高层次科技人才培养、创新团队培养,目的是大力培养创新人才和团队;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主要是为解决我市重点产业行业领域急需解决的应用基础和前沿技术问题。
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专项设置了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聚焦科技发展和深化改革重大战略问题,通过公开招标或定向委托的方式,组织科技智库、社会智库或专业研究机构开展相关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咨询。
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同样设置了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不再像过去一样区分社会民生类项目和产业类项目。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聚焦重点行业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瓶颈问题和重大社会公益需求,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强化技术集成和规模化应用,突出新技术、新工艺(方法)、新产品在行业产业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
单项最高资助达500万元 还可实行滚动资助
科研经费配置是科研人员比较关心的问题之一。此次修订的《办法》优化了项目科研经费资源配置,目的是发挥科研项目对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的带动作用,注重财政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和产出效益,强化科研项目绩效管理。
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三类项目中,基础研究与前沿探索专项、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专项由财政科研经费全额资助,具有条件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可以与市科技局联合实施项目,但须按一定比例匹配项目研发经费。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的经费配置有两种,体现市场导向、由企业牵头或参与实施的项目,财政科研经费按照研发总投入的一定比例限额资助;体现政府目标导向的社会公益研究,财政科研经费则给予全额资助。
根据《办法》,三个类别的项目中,财政科研经费资助强度最低为10万元/项,最高达到500万元/项。
“目前,我们已经启动2019年重庆市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重大主题专项申报,围绕人工智能、云计算与大数据、集成电路、智能机器人、5G通信、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通用航空8个领域布局一批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重点项目。”该负责人称,每个重大主题专项资助重点项目将不超过20项,每个重点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研发总投入20%的比例予以资助。按照《办法》规定,最高资助强度就可达到500万元。“我们希望通过科研项目的引导,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让全社会都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
那么,经费拨付采取什么方式?
据悉,市科技局可根据项目类别采取“事前资助”或“验收后补助”等方式拨付项目科研经费。以“事前资助”为主的科研项目,项目经费原则上事前一次性拨付;以“事前资助”和“验收后补助”相结合的科研项目,“事前资助”经费拨付比例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和财政预算安排确定;涉及“验收后补助”但最终未通过验收的项目,不予拨付相应后补助经费。此外,“验收后补助”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按照财政科研经费的相关管理规定统筹用于研发活动,原则上以科研项目形式实施,不能用作他用。
“科研项目将实行分类绩效评价,这将作为经费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也就是说,对于实施效果好的项目,我们可以实行滚动资助。”该负责人说。
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和主持在研项目不能超过1项
科研项目如何申报?
据了解,市科技局将根据全市重大战略部署、中长期科技创新规划和年度科技工作重点,编制项目指南并定期统一发布,科研人员可根据项目指南进行申报。
“和过去不同的是,现在的项目指南大多是方向指引,具体项目选择、技术路径选择、经费支配、成果权益处置等权利都由项目单位和科研人员自行确定,给予更大的自主权。”
不过,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和主持在研项目不能超过1项,项目参与人参与申请项目和在研项目不能超过2项。另外,如果项目单位或个人存在逾期一年以上未结题项目的,或者存在严重不良科研诚信记录的,将限制再申报各类项目。
“为了确保项目管理实施的独立性和公正性,项目申报受理、立项评审和验收评审等项目实施的重点环节,都将委托给第三方机构执行。”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此外,《办法》对项目申报书、任务书、立项评审表、结题验收等重要评审文书要件,以及需要提交的各类证明材料进行了简化和优化,这也是极大减轻了科研人员的负担。
另据了解,《办法》还进一步强化了诚信建设与综合监管,对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组成员、科技咨询专家、第三方机构等全面实行科研诚信管理,如果有失信行为,将根据具体失信情况和程度,给予限制申请财政科研经费、纳入“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等处理。为了突出项目成果的共享共用,项目结题验收前,要在遵守知识产权和涉密规定的前提下,按规定程序提交科技报告和汇交科学数据,向社会开放共享,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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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人员反响
“先锋科学基金项目的设立,本身也是一项创新,将有助于高效提升重庆基础研究的实力。”2月21日,针对《重庆市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办法》)的修订内容,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研究员刘双翼表示。
此次《办法》的修订,对基础研究与前沿探索专项做了较大调整,除了体现出对人才的重视,在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中专门设置先锋科学基金项目,支持科研人员挑战传统科学范式,开展创新性强、风险性高、实现难度大,具有不确定性和颠覆性的新理论、新方法和新技术的原创研究和探索研究,对科研人员来说无疑是巨大鼓舞。
“颠覆式创新往往是超出了常规理论和技术支持的范围,该类研究申请资助时往往会受到较大的阻力和质疑。” 刘双翼认为,这一项目的设立,将进一步引导和帮助一些科研人员迈开步子,进行大胆的科学尝试,不断提升基础研究的实力。
附:科研项目分类
一、基础研究与前沿探索专项(自然科学基金)
1、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含先锋科学基金项目)
主要瞄准科技前沿,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前沿关键科学技术问题,支持科研人员开展原始创新和自由探索。重点支持40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开展基础科学研究。
资助强度:10万元/项
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2、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
支持在站博士后科研人员自主开展探索性、原创性研究,或者在博士学位论文研究基础上开展延续和深化研究。
资助强度:10万元/项(同一申请人只能获得1次资助)
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
3、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支持在基础研究领域已取得突出成绩的40岁以下青年学者,立足科学前沿,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
资助强度:50万元/项
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4、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科研人员联合围绕关键科学技术问题开展具有颠覆性的重大原创性研究和系统、深入的应用基础研究,着力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
资助强度:80万元/项
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5、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项目
聚焦重大原创性、交叉学科创新等研究,培养和造就某一领域内创新能力强,在国际独树一帜、在国内绝对领先的研究人才与群体。
资助强度:不超过200万元/项
实施周期:不超过4年
二、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专项
1、面上项目
主要针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开展技术预见和管理创新研究。
资助强度:10万元
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半年
2、重点项目
主要聚焦科技发展战略和深化改革重大问题,以及具有基础优势和科研特色的科技智库实施的研究项目。
资助强度:20万元
实施周期:不超过半年
三、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
1、面上项目
主要面向行业产业发展需求和社会公益需求开展技术研发与应用,突出方向引领,侧重面上培育和布局。
资助强度:10万元/项或20万元/项
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
2、重点项目
主要聚焦重点行业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瓶颈问题和重大社会公益需求,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强化技术集成和规模化应用,突出新技术、新工艺(方法)、新产品在行业产业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
资助强度:50万元至500万元/项
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重庆日报记者 张亦筑
原标题:新修订《重庆市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近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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