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不让业主装充电桩,说必须要十个以上业主统一让电力部门来安装,物业才会签字,这到底符不符合规定啊,想要装个充电桩怎么这么难?”重庆一网友近日在论坛上发帖,讲述自己遭遇的自用充电桩安装难题。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销售数量与日俱增,汽车的充电问题也日益突出。5月25日,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重庆市能源局获悉,为更好服务重庆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解决自用充电桩建设和使用过程中的难点问题,重庆市能源局会同市住房城乡建委、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编制了《重庆市自用充电桩建设使用政策问答》,解答关于重庆自用充电桩的热点问题。
物业应支持和配合业主建设自用充电桩
针对网友提出的业务不为自用充电桩签字的问题,重庆市能源局表示,物业应支持和配合业主或使用人建设自用充电桩,在接到自用充电桩建设资料后,对符合建设条件的,物业应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建设约定书。如物业不同意的,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核实并协调。
在自用充电桩建设和使用过程中,如物业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影响自用充电桩所在区域安全或严重损害第三方利益等情况时,物业应及时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报告,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核实并协调。经相关政府部门认定自用充电桩不利于本小区的整体安全,或发现自用充电桩出现安全隐患时,物业有权停止自用充电桩用电。
五个环节快速办理自用充电桩
家住南岸区渝能国际小区19栋的业主李先生早在两年前便申请了自用充电桩的安装,“我们小区很多新能源车的业主都安装了自用的充电桩,整个过程很快,只要准备好要求的资料进行申请,再等待电力部门答复就可以来现场施工安装了。”
重庆市能源局表示,市民想要安装自用充电桩,只需要资料准备、用电申请、方案答复、建设施工和接电确认等五个环节,同时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本人所属固定产权车位证明或车位产权人同意建设证明材料、停车位(库)平面图及现场环境照片,自用充电桩建设约定书等。
市民可以通过哪些渠道提交充电桩用电申请呢?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表示,用电申请是由个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以当事人名义向所在区域供电营业厅提出用电报装申请,在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供电区域内的,还可通过服务热线95598、网站95598、手机APP(掌上电力)及微信公众号(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方式提出用电报装申请。
充电桩用电不纳入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
装好充电桩后,充电如何收费是市民关注的重点。重庆市能源局表示,向供电企业直接报装的“一表一户”自用充电桩,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暂不纳入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计算范围。根据最新的重庆市电网销售电价表显示,重庆市居民合表用户为每千瓦时0.54元。
重庆市能源局还规定,如果充电桩是由物业供电的,物业应按国家规定的销售电价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费,其缴纳的电费由所有终端用户按各分表电量公平分摊。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及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应当通过物业费收取,物业不得以用电服务费等名义向终端用户重复分摊收取。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张瀚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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