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重庆微信公众号消息,“到医院复印住院病历要收费,是否符合规定?”綦江区市民代先生日前向阳光重庆咨询了这个问题。
2019年9月,代先生12岁的儿子因病在綦江区中医院住院治疗,12月病愈出院。因伤残评定需要,2020年5月6日,代先生再次来到医院复印儿子的住院病历。
“复印了一份,还打了一份备用,医院病案室工作人员告知,每份要收取15元的纸张费,共计30元。”代先生说,自己常年在外省务工,未听说到医院复印病历要收费,想知道綦江区中医院复印病历收费是否符合规定。
经阳光重庆转办,5月6日当天,綦江区新盛镇气田村给代先生解答了政策:“医院复印病历可以收取工本费,但必须符合相关规定。”5月9日,綦江区中医院纪检监察室对代先生反映的具体问题进行了调查,并于5月12日回复:
经查,代先生当日查阅复印的病案资料共计66页,由于医院病案室新到岗人员对我市医疗机构病历资料复印收费标准不熟,于是按照市场价进行折扣优惠后为代先生复印了病历,2份收取费用30元,按规定只应收取18.2元。
发现问题后,医院第一时间与代先生取得联系,表达了歉意,并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将多收取的11.8元费用退还给了代先生。目前,医院已责令医务部对所有在岗人员进行政策法规培训,并在医院醒目位置打印张贴相关收费文件规定,供市民查阅,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经阳光重庆回访,代先生对綦江区中医院的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实际上,到医疗机构复印病历资料是否要收费?收多少?都是有明确规定的:
我国《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十九、二十三条规定:“ 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制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体温单、医嘱单、住院志(入院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理报告、检验报告等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病历资料······医疗机构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
收费标准方面,我市规定:各市级医疗机构、第三军医大学附属医院等医院查询调档费为4.00元/份(未归档病历资料不能收取);复印病历费为A4纸0.3元/张,10张以上每张0.2元,A3纸0.6元/张,10张以上每张0.4元;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复印(复制)费4.00元/份(材料费按实际进价另外收取);缩微胶片复制费为4.00元/张。
原标题:到医院复印病历要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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