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入职时,邓某等三人就被要求缴纳150元的冬季保安服装费。在随后的几个月里,公司虽每月按时向邓某等三人发放工资,但不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还以夏季保安服装费和雇主责任险保费的名义克扣三人工资各700余元。近日,在法官的调解下,三人和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如愿领回了该得的赔偿。
入职后不签合同 还被克扣工资
2018年12月底,邓某、周某、邱某三人在重庆某保安服务公司入职成为保安,公司许诺三人每月最低工资2800元。刚入职时,邓某等三人就被要求缴纳150元的冬季保安服装费。想到工作来之不易,三人只好缴纳。
在随后的几个月里,公司虽每月按时向邓某等三人发放工资,但不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还以夏季保安服装费和雇主责任险保费的名义克扣三人工资各700余元。
邓某等三人虽有意见,但为能够继续在公司工作,再次选择了逆来顺受。
公司答应签合同 却又让他们放弃社保
去年5月,在三人的催促下,该保安服务公司终于答应与他们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然而,公司却要求三人分别与其签订一份自愿放弃社保的申请。
这次,邓某等三人当场予以拒绝。该公司随即将他们辞退,且未给予任何赔偿费用。
事后,三人多次向该公司索要赔偿款未果后,向江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官调解 劳动者拿回赔偿款
案件受理后,为使劳动者尽快获得赔偿,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承办法官通过电话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反复协调解决方案。
经过承办法官多次调解,自知理亏的保安服务公司终于与邓某等三人就被扣发的工资、收取的服装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等费用达成一致。近日,由公司向邓某等三人分别支付赔偿款1.6万余元,并当庭将款项交付到了他们的手中。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徐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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