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印发《重庆市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这是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的又一重要举措。6月18日,《若干措施》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举行,重庆市商务委主任张智奎作权威解读。
重庆作为中国中西部唯一直辖市,是西部大开发的重要战略支点,处在“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的联结点上,是外商投资的热土,外商投资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内陆开放高地建设中起着重要作用。
目前,重庆累计引进外商投资超千亿美元、落户世界500强企业293家,全市6千余家外商投资市场主体贡献了全市1/2以上的进出口总值、1/10以上的就业人口和税收,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重庆出台实施《若干措施》,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提振投资信心,推动重庆加快建设高质量外资集聚地。
《若干措施》由5个部分25条措施组成,包括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进一步加大投资促进力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强化组织保障等内容。
《若干措施》对标对表国家要求细化落实,结合重庆实际提出了15项个性化举措,从具体措施看,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优化营商环境有新举措:
进一步深化外商投资“放管服”改革;
在外资项目规划用地审批等方面出新招、出实招;
外资项目规划用地审批“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测合一”“多验合一”;
支持跨国品牌连锁企业食品经营许可在实行“申请人承诺制”后集中办理注册登记;
对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下的外资项目不再开展施工图审查,而实行告知承诺制和建设、勘察设计单位人员终身负责制;
将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由1上调至1.25等一系列创新性政策;
二是推动投资促进有新思路:
建设“行政服务管家”队伍;
建立外商投资服务清单制度;
创新招商考核激励机制,鼓励专业化的社会组织、招商机构引进外资项目,各区县(开发区)可给予一定奖励,预留了政策空间;
建立市领导与重要外国商协会、境外跨国公司及在渝重点外商投资企业定期沟通机制等,强化了外商投资促进的制度性安排。
三是保护外商合法权益有新作为:
建立健全“一口受理”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强化监管政策执行规范性,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透明度,以及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重要作用;
强化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侦查总队(市知识产权刑事保护中心)职能职责,加大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侦办力度;
支持外资参与国家及行业标准制定、外资依法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等,有力有效保障外商投资合法权益,确保外资享受公平待遇。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李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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