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不少车主为了彰显个性,给自己的爱车更换上炫酷的颜色,却不知私自更换车身颜色的行为,已经违反了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近日,南岸区一车主,就因私自改变车身颜色,被交巡警支队南山大队依法查处。
6月13日晚,南岸区交巡警支队南山大队在崇文路设卡检查时,一辆橘黄色的宝马轿车由二外校门口向一棵树观景台方向驶来,民警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检查。当民警通过移动警务终端机对该车号牌进行查询后,发现登记的是一辆白色宝马轿车。就在民警准备进一步核实时,该车驾驶敖女士向民警坦承,为了彰显个性,也为了车辆美观,便将原本白色的车身粘贴上橘黄色的外膜,但是一直没有到车管所去变更手续。
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该车在一个月前,就由白色变成了橘黄色,但没有任何变更备案信息的登记。
民警对敖女士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由于其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并责令其恢复原状或到车管所办理变更手续。
交巡警提醒:汽车改变车身颜色,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向车管所申请变更登记。未经过车管所登记备案的“变色”车辆,不能被及时识别,会对民警执法造成干扰,在交通事故的认定以及车辆权益的保护等方面造成被动结果。请广大驾驶员朋友杜绝侥幸心理,及时登记备案车辆变更事项。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宋剑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