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家乡》自国庆上映以来便一直受到观众热捧,该片通过五个故事单元,讲述了发生在中国东西南北中五大地域的家乡故事。除了精彩的剧情外,电影中还隐藏了许多我们平时忽略掉的法律问题。近日,上游新闻·重庆晨报邀请到了西南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学院的谭吉老师,就电影中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分析。
《北京好人》
“骗”医保行为可能涉嫌诈骗罪
此单元讲述了北京人张北京(葛优饰)“骗”医保的故事。张北京一直想买辆8万元的车。等他终于攒够钱的时候,表舅上门借钱看病。不舍得借钱给表舅的张北京想出“歪门邪道”,让表舅冒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手术,于是二人开始了一段“阴差阳错”的治病之路。
谭吉表示,片中张北京和表舅“骗”医保的行为属于“以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两人若既遂,则完全可能犯诈骗罪,系共同犯罪。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遭受到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在实际使用中,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主要是解决参保职工的门诊或小额医疗费用,同时为职工年老多病时积累部分资金。但即便是个人账户,也是属于医保基金,应当用于自己的医疗消费或其他政策允许的范畴。想怎么花就怎么花,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医保卡体现的是医保基金的支出情况,记载的是持卡人过往的诊疗信息,具有个人专属性,是参保人员办理和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重要凭证。医保属于社会保险的范畴,其对应的财产金额也属于诈骗罪的保护法益。把自己的卡出借给他人看病就医,本质上是骗取医保待遇和医保基金的行为。一经发现,医保部门可按照《社保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将追回医保基金,将持卡人、冒用人失信行为纳入医保信用档案或纳入失信人员黑名单,影响其下一步享受医保待遇,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提醒大家一定要正确使用您的医保卡,保护好自己的医疗记录。
《天上掉下个UFO》
散布虚假消息可能触犯法律
此单元讲述了中秋之夜,贵州黔南的阿福村惊现神秘UFO,给原本贫瘠的小山村带来巨大关注。其实所谓的UFO就是黄大宝(黄渤饰)自己发明的飞行器,而村长(王砚辉饰)等人为留住关注度,不愿说出真相。
谭吉介绍,“唐探二人组”进村时乘坐黄大宝驾驶的拖拉机,途中还喊着“安全第一”的口号,但是拖拉机载人并不安全,而且违法了。
拖拉机作为一种生产工具,没有设计载人安全防护措施,在拐弯、急刹和遇到紧急情况处置时,很容易造成人员伤亡,甚至造成群死群伤的事故。因此,要坚决杜绝拖拉机载人事件发生。
随着故事的深入,才了解到其实所谓的UFO就是黄大宝自己发明的飞行器。为了博取关注,村子散布虚假消息,这同样触犯了法律。
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不得利用网络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等活动。从司法实践来看,利用虚假事件恶意炒作,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有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涉嫌寻衅滋事罪,如果散布的信息属于险情、疫情、灾情、警情中的一种,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还有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的规定,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如果行为人以虚假事件炒作牟利,例如编造公益捐款、爱心众筹等虚假信息骗取他人财产,事实上是以虚构的事实骗取他人的公私财物,其行为可能触犯诈骗罪,面临刑事处罚。
《最后一课》
加重患者病情是否需要担责?
此单元讲述一位老年教师(范伟饰)在身患阿尔茨海默症后,回到曾经下乡教书的村子,而他教过的学生们决定复原1992年的“最后一课”,帮老师找回失落的记忆。在这种回忆和现实的交叉中,引发了一幕幕让人感动的故事。
假设学生们为了帮助患病老师找回记忆,结果却导致其受到刺激加重症状,这种情况下学生们需要担责吗?
谭吉表示,在司法实践中,侵权行为的一般构成要件包括:加害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及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故意或过失)。判断行为人是否应当担责,需要考虑其在帮助患者的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若行为人方式比较粗暴,以能够预见该方式造成患者病情加重,可以认定其行为具有过错。而题设情形并不属于无过错责任的特殊情形,片中学生以复原“最后一课”此种相对比较温和的方式,并不能预见到该方式可能造成患者病情加重,不具有主观过错的,即使最终导致患者病情加重,也不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当然,无论如何,对于患者而言,病情加重对其都是一种不幸,对于行为人而言,即便出于好心帮助他人,也应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以免弄巧成拙、适得其反。
《回乡之路》
偷拍合影用于营销已侵犯肖像权
此单元故事发生在陕西的毛乌素沙漠,这片曾经寸草不生的沙漠,如今已是绿树葱葱。“沙地苹果”经销商乔树林(邓超饰)帮助家乡致富寻找买家,却遭到电商闫飞燕(闫妮饰)的嫌弃,两人因回母校参加校庆而被迫共同踏上回乡之路,一路波折不断、摩擦不停。
谭吉表示,商人乔树林(邓超饰)和电商带货主播闫飞燕(闫妮饰)因回母校参加校庆而在路上偶遇。乔树林为了“骗”合作甚至趁闫飞燕闭目养神之际偷偷拍摄了二人的合影用于营销宣传,显然他已经侵犯了闫飞燕的肖像权。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我国民法始终对自然人的肖像权提供法律保护,《民法通则》以“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两个要素对侵害肖像权的行为进行认定,但是,实践中侵权人常以行为的非营利性进行抗辩以逃避法律的制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人格权编对肖像权的保护进行了专章规定,并且删除了“以营利为目的”这一要素,避免了肖像权保护范围的不当缩小,为肖像权侵权行为的认定提供了清晰指引。
《民法典》把肖像权纳入人格权篇独立成章,扩大了对肖像权的保护范围,加强了对每个人“脸面”的保护力度,适应了大数据时代、智能社会对肖像保护的需要。
片中乔树林未侵犯闫飞燕的肖像权。现实生活中,侵害肖像权所造成的损害可以分为财产损害与精神损害两类,因此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亦分为精神赔偿及财产赔偿两类。前者通常包括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后者则主要是财产赔偿,财产赔偿又依据造成损害原因的不同,分为财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神笔马亮》
景区设立告示牌禁止特定人群入内是否构成侵权?
此单元讲述了出生在东北山村的马亮(沈腾饰)瞒着妻子秋霞(马丽饰)放弃了去俄罗斯进修的机会,选择了下乡扶贫,淳朴的村民也一直配合马亮演戏。然而,秋霞来到马亮扶贫的村子拍孕妇照,为了不让她发现实情,引起了一系列啼笑皆非的故事。
为了不让秋霞发现实情,村长在观景台贴告示牌阻止秋霞等三人上观景台观景、拍照。如果在现实中,景区设立告示牌禁止特定人群入内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谭吉表示,我国宪法赋予了公民平等权,景区是公共场所,任何公民均享有平等进入景区的权利。我国民法规定了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法律地位都是平等的。景区设立告示牌禁止特定人群入内,若本意是为特定人群权益考虑,则属于合理的差别对待。例如某些高危区域,心脏病、高血压患者、孕妇禁止入内;无监护人陪同的未成年人禁止入内等。而题设情形系无理由地针对特定人群禁止入内,无疑是一种身份歧视,属于不合理的差别对待,违反平等原则,侵犯了公民的基本权利。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既不得强制交易,也不得拒绝交易,若景区设立告示牌禁止特定人群入内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有权向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要求经营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王乙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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