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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女士合拍了段抖音短视频 她被判赔偿2000元并书面道歉
11-10 09:43:09 来源:重庆法院网

重庆法院网消息,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通过网络平台发布侮辱、污蔑他人的短视频,侵害他人名誉权,应承担法律责任。近日,綦江法院审理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判决侵权人向受害人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2020年8月12日,贾女士在浏览抖音APP时,无意中发现了李女士的短视频。贾女士认为李女士是破坏其婚姻家庭的“小三”,为了发泄愤怒,便与李女士合拍了一段短视频,并在视频中配上具备侮辱性的文字内容。贾女士编辑好视频后,在抖音平台中发布。该视频发布后,有二十余名观众点赞,并有数人发表评论。8月14日,李女士发现视频后向公安机关报案,民警对贾女士进行了批评教育。次日凌晨,贾女士才将短视频删除。

法院审理后认为,贾女人为泄私愤,利用李女士肖像编辑视频,并配上带有侮辱、贬损等含义文字后,在抖音网络平台公开发布,侵害了李女士的名誉权,应承担侵权责任,遂判决贾女士向李女士以书面形式赔礼道歉,并赔偿李女士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法官说法>>

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名誉权。名誉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维护自己名誉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名誉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本案中,贾女士为了发泄愤怒,报复李女士,在抖音平台中发布了侮辱、谩骂及贬损李女士人格尊严的视频文字。抖音APP是大众喜爱、广泛流行的网络平台,平台上发布的短视频具有传播及时、范围广泛的特点。含有侮辱、贬损他人人格的短视频一经在网络平台传播,给受害人造成的负面影响相较传统传播媒介更为严重。鉴于贾女士在短视频发布三天后删除,一定程度上消除了负面影响的事实,并结合本案侵权方式、场合及后果等因素,遂作出如上判决。

原标题:发抖音视频辱骂泄愤 名誉侵权被判决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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