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晚,沙坪坝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勤务五大队在辖区大学城东路设置卡点开展酒驾整治行动。当晚8时许,执勤民警发现一辆小车的驾驶员有酒驾嫌疑,对驾驶员朱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其酒精含量为33mg/100ml。对朱某进一步检查发现其未取得驾驶证,属于酒后驾驶和无证驾驶。
当晚,朱某和几个朋友聚会,喝了三瓶多啤酒,朱某的妻子没有饮酒。聚会结束后,朱某想到自己虽然没驾驶证,但之前参加过驾驶培训,技术肯定比刚拿驾照不满一年的妻子强,于是朱某决定驾车搭载妻子回家。原本准备开一段后就妻子开,没想到行驶到大学城东路被民警发现。
朱某因无证驾驶和饮酒驾驶,依法被警方处以罚款3000元、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付迪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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