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烟花爆竹成了很多市民关心的话题。那么,重庆哪些区域属于禁限放烟花爆竹区域呢?
今(4)日,记者从重庆市公安局了解到,全市各区县地方政府结合地区实际相继公布了禁限放区域,提醒市民切勿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违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主城8个区全年全域禁放
《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本市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含绕城高速公路)为全年禁放区域,也即在重庆主城区中,渝中、江北、九龙坡、南岸、沙坪坝、大渡口、高新、两江8区全域禁放。
渝北区除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外,机场净空保护区域也是全年禁放区域。巴南区绕城高速公路以内的龙洲湾、鱼洞、莲花、李家沱、花溪、南泉、界石7个镇街全域禁放,一品、南彭、惠民3个街道的绕城高速以内的区域禁放。
北碚区绕城高速公路以内的天生、北温泉、朝阳、龙凤桥、歇马、蔡家岗、童家溪、施家梁8个镇街全域禁放,复兴、水土2个街道绕城高速公路以内的区域禁放,东阳街道的天府民居南、天府民居北、丹阳、大新、黄桷、大沱口、磨心坡7个社区,复兴街道的太山、龙门、和源、书院4个社区,以及水土街道的和欣家园、和润家园、万寿公租房3个小区禁放。
23个区县禁放7个区县限放
据介绍,合川、铜梁、潼南、大足、荣昌、永川、江津、璧山、綦江、南川、万盛等11区的城市建成区全年禁放烟花爆竹,城市建成区的具体范围已由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万州、涪陵、黔江、武隆、开州、忠县、云阳、巫溪、丰都、奉节、垫江、巫山12个区县政府确定并公布了城区禁放区域,长寿、梁平、彭水、石柱、酉阳、秀山、城口7个区县确定并公布了城区限放区域,请市民在限放区域内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通告规定的限定地点、限定时间、限定燃放品种,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据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数据显示,禁放烟花爆竹后,重庆空气质量逐年向好,2020年春节期间,我市主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7天,在毗邻5省及4个直辖市中,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均排名第一。
违规燃放将受罚
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重庆已查处2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依据《条例》相关规定,在禁放区域、场所燃放烟花爆竹,或者违反安全燃放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警方吁请广大市民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在禁放区域燃放、限区域超限燃放烟花爆竹。春节期间返乡群众祭祖时,即使在燃放区也请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文明祭扫,避免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共同营造春节期间安全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曲鸿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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