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了保安800元介绍租房,我现在不想租了,对方不退钱,我不知道怎么办……”2月24日晚上7点半,一年轻女孩拨打110报警。
沙坪坝区110快处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年轻女孩小王在沙坪坝区汉渝路附近某单位上班,为了上下班方便,小王与另外三位朋友一起准备在单位附近租一套房子。
为节省费用,她们不想通过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找房,于是想到一个办法,直接到小区去问业主有无房屋出租。
2月24日中午,小王与朋友来到汉渝路某小区了解租房信息。小区保安李某正在门岗上班,得知小王来意后,称可以帮忙介绍租房,而且他有房屋的钥匙,可以马上去看房,但需要预交一点钱。
小王觉得找到“帮手”了,满心高兴,通过微信转账800元钱给了保安李某。随后,小王拿着房屋钥匙去看房,发现房门损坏,床、桌子等家具也是坏的,就不想租了,要求李某退钱,被李某拒绝,双方沟通不畅发生争执。
据保安李某介绍,该小区有好几个业主在外地工作,房屋闲置,便让他帮忙介绍出租房子,并把房屋钥匙交他保管。当时,他的确收了小王的800元,但这800元是租房定金还是介绍费,双方并未明确表示。“我认为这个是介绍费,她则认为租房不满意是要退的……”
最终,通过民警的协调,双方达成和解,李某退还小王800元,小王则支付李某100元作为辛苦费。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付迪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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