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孩丢失零花钱向民警求助
3月13日晚7点左右,沙区110快处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电话那头一个稚嫩的声音传来:“警察叔叔,我的零用钱丢了,现在回不到家了。”小朋友只有11岁,民警一边安慰她,一边开车赶过去。
小朋友在三峡广场某银行营业厅门口等待着,民警赶过去的时候,她正静静的坐在台阶上。看到警察叔叔走过来,她赶忙起身,瘦弱的肩膀上背着一个大口袋,里面装满了各种补习书。虽说是11岁的年纪,却一点也不拘谨,像个小大人一样,跟民警详细描述着事发经过。
小朋友叫雯雯(化名),住在西永,周末独自一人来到三峡广场补习功课。下午上完课后,又跑去图书馆看了会儿书。临走的时候,才发现放在裤子口袋里的零用钱不见了。
雯雯着急了,返回去寻找,却一无所获。突然,雯雯看到了手上戴着的电话手表,有办法了!雯雯拨打了110。“怎么办呢?叔叔,我一分钱也没有了,回不了家了”,雯雯一时不知所措。
民警进一步了解到,她早上是坐轻轨过来的,因为爸爸妈妈都在上班,没时间陪她,她一般都是独自来三峡广场补习功课,从小就养成了独立自主的生活习惯。
于是,民警提议:“那我们给你买张轻轨票,你自己一个人能回去吗?”雯雯不假思索地说道:“嗯,当然可以,早上就是一个人过来的”。
△民警请小女孩吃抄手
正当民警准备带她到轻轨站的时候,雯雯却似乎还有事情要说,稍微迟疑了一会儿,然后大起胆子说:“蜀黍,可不可以借我20块钱,我去吃碗面。”原来,雯雯还没有吃晚饭。
雯雯连忙向民警说“谢谢蜀黍!”。民警带着她,来到店里,点了一份抄手,民警坐在一旁静静地看着雯雯大快朵颐。
等她吃完后,民警带她去地铁站,买好车票,目送她踏上回家的路。雯雯向民警索要电话号码,说下次过来补习的时候要把钱还给蜀黍,民警对她说“快上车吧,这顿就当蜀黍请你的。”一边说着一边把雯雯送上车。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付迪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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