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下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重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市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财经委)审议的代表议案共5件。财经委针对代表议案提出的主要内容,加强与市政府相关部门联系,征求对办理议案的建议意见,主动与议案领衔代表沟通,认真听取代表意见。
其中,渝中区代表团米绍林等12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重庆市食盐管理条例》的议案。财经委审议认为,为加强食盐管理,打击涉盐违法行为,保障食盐安全,有必要制定《重庆市食盐管理条例》。
目前,制定该条例已经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预备项目,市政府相关部门正在开展立法调研论证等前期工作。财经委将积极参与该法规的调研论证活动,会同相关单位做好条例制定工作。
江津区代表团许荣生等23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重庆市成品油市场管理条例》的议案。财经委审议认为,为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有必要制定《重庆市成品油市场管理条例》。建议市政府相关部门及时开展成品油市场监管立法调研,条件成熟时将其纳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制定该条例。
石柱县代表团鲁磊等11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的议案。财经委审议认为,研究制定地方金融条例,弥补地方金融监管的制度空白,提高监管权威性和有效性,防范地方性乃至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发生,将地方金融监管纳入法治化轨道,很有必要。
目前,制定《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已纳入市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的调研项目,相关部门已制定了立法调研工作方案,正在推进相关立法调研论证工作。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刘波 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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