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交巡警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在璧山区正兴镇,发生了一起重型货车与摩托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所幸的是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詹某驾驶重型货车行驶至璧山区正会路与建新路十字路口路段时,与路口右方直行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上两人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责任划分:詹某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没有交通警察指挥、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交叉路口,不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的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负此事故全部责任。
从货车方来看:一是分心驾驶。通过货车行车记录仪,可以清晰的听见货车驾驶人詹某在行车途中一直在使用手机微信与他人发语音信息,存在分心驾驶的情况;
二是未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货车驾驶人在经过路口时未让右方道路的摩托车先行,同时在行经路口时并未减速,最终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从摩托车方来看: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摩托车乘坐人吴某将安全头盔抱在手中,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虽然此违法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无直接原因,但是在事故发生时,头盔没有起到该有的保护作用,导致头部在地上受到了撞击。
原标题:分心驾驶、未让右方来车先行、手拿头盔…这起事故你一定要引以为戒!丨覆车之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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