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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公交车司机好暴躁!竟然强行别停小车
05-19 19:54:17 来源:

江津交巡警微信公众号消息,5月8日下午,江津交巡警支队勤务二大队接到一份江津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投诉问题督办单。督办单内提到一起108公交车恶意报复别车事件:

5月3日上午11点30分左右,在永辉超市红绿灯处,在绿灯还有三秒左右结束时我们没有冲过去,而是停下来等待下一绿灯亮起再行通过,在等待红灯过程中后方公交司机一直在辱骂前车行为,就此发生了几句争执,公交司机扬言要撞死小车司机,并在下一绿灯亮起时实施恶意别车报复。

收到该投诉问题督办单后,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办案民警毛希杰、夏天对投诉人所说情况进行核查。

5月11日毛希杰、夏天调取了8日中午江州大道文菁路路口监控,确认了该事件涉事车辆车牌号为渝C76563,该车所属重庆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后文简称重长司)江津分公司。夏天联系上该公司负责人,要求该公司安全负责人和涉事驾驶员于次日上午到勤务二大队接受约谈及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二项规定“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也就是说当黄灯亮起时,车辆若还没越过停止线,那就应该停车等待。

小车的做法并无不妥,为何公交车驾驶员会这么大火气?难道是在这之前两车驾驶员就已经有了矛盾?

5月12日上午10时许,勤务二大队大队长张然在会议室约谈了重长司江津分公司安全负责人及涉事驾驶员曾某,要求公司一是要对曾某进行进一步处罚和教育,让其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错误;二是要对曾某的行为和处理结果在全公司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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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毛希杰、夏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对驾驶员曾某开具了两张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曾某因逆向行驶,被处款200元,记3分;因在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被处罚款200元,记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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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曾某承认与小车驾驶员的矛盾就是在视频中的路口产生的,当时自己对前面小车没能加速通过该信号灯路口,导致自己也要跟着多等一个红灯的行为非常不满,就将头探出窗外,带着情绪对前车驾驶员进行埋怨,两人因此发生了口角。

据了解,当时曾某车上还有几名乘客,且都是老年人。幸运的是,此事并没有伤及无辜,也没有造成交通事故。通过公司和交巡警的教育,曾某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危险性,表示非常后悔。

重长司江津分公司对曾某进行了如下处罚:

1、处罚款500元;

2、停车学习7日,须考试合格方能重新上岗;

3、在全公司进行警示通报。

图片△公司罚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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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某停车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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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某考试记录

比起私家车驾驶员,客运驾驶员除了应该具有更娴熟的驾驶技术外,也应该更加注意保持驾车时的心态平和,绝不能开斗气车。因为客运驾驶员的一念之差,关系到的不仅仅是驾驶员一个人的生命安全。即使是其他车辆有不当行为在先,也不能拿乘客和其他交通参与者的生命来赌气,而应该通过正规途经进行反映和投诉。

原标题:这个公交车司机好暴躁!竟然强行别停小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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