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下午,“发言人来了——我为群众办实事”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5.15”进校园专场发布活动在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举行,来自重庆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的3位“发言人”在一个小时的互动交流中,就“银行卡诈骗、传销、校园贷”等相关主题与大学生面对面交流。
活动现场,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金融犯罪侦查支队民警钟义,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涉众型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民警肖潇,就同学们提出的如何保护好自己的银行卡、如何远离五花八门的网络传销犯罪、如何远离校园贷等问题进行一一解答。
“‘校园贷’的真实定义是什么?从金融领域来讲,并没有‘校园贷’的概念,只是小额贷款发生在校园,所以不要被‘校园贷’这个名字迷惑,其本质是发生在校园的各类消费贷和小贷。”
为什么说贷款利息高,民警在现场算了一笔账:一个网贷平台贷款额度1万元,日息普遍在万分之五,也就是借一万元一天利息5块钱,看起来很低,但一年利息却是1825元,年利率就是18.25%,而银行的贷款基准利率仅为年利率4.35%。同时网贷平台会多收取20%-30%的保证金,一旦逾期还款,不仅要支付未还金额0.5-1%/天的罚息,还会扣除保证金。
活动中,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金融犯罪支队民警王金戈提醒大学生们远离违法校园贷,最重要是做到四点。
首先是切莫贪图小利、或单纯讲究仗义,便随意以自己的名义办理贷款给他人使用或为他人借贷提供担保。
其次是要有节俭意识,大学生日常消费要量入而出,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不盲目贪图享乐、随意攀比,购物分期量力而行,切忌以贷还贷。
三是要有安全意识。要严密保管个人信息及证件,谨防被人冒用。
四是要有保护意识。当遇到危险或者被催债人威胁时,敢于及时报告学校或报警,寻求法律的保护。
“很受触动!感谢三位警官的专业讲解,特别全面。尤其是王警官讲解的‘校园贷’的严重危害及套路,令人毛骨悚然。”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刘同学说。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石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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