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21时56分许,沙坪坝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勤务五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在大学城陈东路左岸陈桥路段发生一起追尾事故,一辆重型自卸货车追尾了一辆小轿车。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处置。尽管事故仅造成货车前保险杠及小轿车车尾部轻微受损,然而,民警却发现事有蹊跷。
民警发现,货车驾驶员陈某所提供的驾驶证与本人长相不符,有明显的差异。后据陈某交代,陈某的驾驶证在2020年1月份因违法行为已经被警方暂扣,为躲避交警查询驾驶证件,陈某就私自将其堂弟的驾驶证拿来使用。
随后,民警通过货车车牌进一步核实驾驶人信息时,发现车牌信息已显示为注销状态。面对民警的询问,陈某说出了事实经过。在今年5月时,陈某在路边无意间捡到了一个牌照,为了躲避电子警察的违法抓拍,夜间陈某将捡来的牌照换了上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陈某使用其它机动车号牌、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使用他人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12分,合计罚款5220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驾驶员驾驶车辆上路,请一定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使用他人机动车号牌、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及使用他人驾驶证件都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望广大驾驶员切勿心存侥幸,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规范使用车辆号牌,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上游新闻 付迪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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